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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发动一切手段,深入调查这个平野株式会社的背景。能拿出一个亿美金来求购黑旋风,甚至不惜附赠一份球衣广告合同……有这么大手笔的岛国公司,可没听说过平野株式会社这个名头。”
“好的BOSS,你是不是认为……他们与上次的那根攀援索有关。”
“嗯,我很怀疑,这个岛国公司是醉翁之意不在……马,在乎于牛也!”
拉倒!任是拉尔夫和诺曼这段时间都没有中断对华夏语的提高,但如《醉翁亭记》那般的名篇,还是难以涉猎并灵活运用的。
没想到心思灵活的诺曼居然听懂了丁翔的意思:“BOSS,你是说……岛国人来买马只是个噱头,他们是冲咱们的俄勒冈红牛来的?”
赞许的冲着诺曼竖起了大拇指:“没错。如果你家里养的牛,一直是市场上最畅销的,可突然有一天被旁边牧场里的牛给抢去了风头,你会甘心吗?”
“当然不。若是正当的竞争倒也罢了。但如果是对方使用了其他手段,我会给他们放血警告……放血?BOSS,歪毛发现攀援索的那天,曾经有一头小牛犊被野兽咬伤了。老奥斯汀大叔怀疑是猞猁,因为咱们牧场附近根本就没有野狼,唯一能对于牛犊构成威胁的,就是那只猞猁了。”
“什么?猞猁?这事怎么没人跟我说?”
丁翔猛然一惊,弄伤牛犊的,根本不可能是猞猁。没错,牧场靠近山脚的那一片山林中,的确是生活着一只成年的猞猁,可先不论以猞猁的体型能不能咬伤牛犊,单是……若不是考虑到收养野生的猞猁,手续过于繁琐,加之丁翔不想过多的限制它的自由,否则这货早就是“家人”中的成员之一了。
一年多前,因为兰斯大叔的坚持,它在拉姆的枪口下逃得性命。后来,丁翔却发现它经常会偷挖松露……不是吃松露,而是为了附着在松露表面上的灵液。
难得的是,这货绝不会糟蹋松露,而是用它那粉红色的小舌头在松露上舔来舔去的。见它这么识趣,丁翔便没有他阻止它,每次去浇灌松露时,还会额外的给它留下一小盆稀释后的灵液。
一来二去的,这货就跟丁翔混熟了,最近这一次采挖松露时,它居然比二小还更管用。话说为了能舔到一点点的灵液汁水,哪颗树下生长着松露,它门清着呢。
这样的萌货,会去抓伤牛犊?牧场里的野兔有的是,根本不缺乏食物来源的它,不可能做出那般冒险的事。
要知道,如今看护牛群的牧牛犬,可不只“老高”它们五个,更有多达数十只的杜宾、德牧,哪一只都不是英勇好战之辈。
即便是羊群那边,也有边牧和……动不动就喷你一脸口水的“中分哥”大羊驼们,猞猁是不敢轻易招惹的。
更何况,天空中还有金雕小队呢不是?以歪毛为首的那群小家伙,可不会理会这只大猫是不是有心加入组织,只要它敢袭击牛、羊,那便指定会群起而攻之。
这世上,还有什么动物是三五只金雕不能解决的吗?如果有,那就……十多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