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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莺一怔,傻傻问他:“去哪?”还回南门么?
“陵水庵,亦或旁的皆可,城外钟翠山上尼姑庵不少,你到时挑一个便是。”
冯元木着脸说完,立起身,不打算洗漱,几个大步走到床前,歪头睡了过去。
原来是气话啊,绿莺瘪瘪嘴,心内叹气,回南门的路任重而道远,还须努力啊。
那日与秋云商量,远离这宅门是非地的对策便是:不热络,不逢迎,适时再说说蠢话扫扫兴,一回两回冯元骂两句,时日长了,谁乐意总让个不识趣儿的伴在身边,早晚将她丢回南门。
今儿也不算做无用功,积少成多,早晚能戳到他的底线。只是......他是不是遇了甚么难事,怎么脸色如此不好?人也貌似削减了些?
春巧秋云两个替冯元除衣盖被后,收到姨娘示意,齐齐安静退了出去。
绿莺望着衣架上刚挂上去的官服,褶皱比往日多了,他近来很忙碌罢。
挺腰扶肚,她存着小心,脚下轻起轻落,踩着一溜外八步坐到床沿。
此时已过午时,窗扇紧闭,门上落帘,隐约能听见外头干叶滑落的沙沙声,将这屋里衬得愈加安谧。
冯元仰躺在外侧,双唇紧闭,呼声可闻。绿莺望着那张英俊威严的脸,虽是日日都能见到,可要让她闭上眼,在心里描画出这人相貌,她却无能为力,总觉得他的脸是那么模糊。说起来,两人耳鬓厮磨一年多,她哪里能舔着脸皮正眼瞅他,想将他细细看上一看,也只能在他察觉不到时。可似这般趁他熟睡,将他仔细端详,也只是第二回罢了。
头回是在佟爷的京北别院内,委身于他后的翌日,将这白日端肃、夜里孟浪,床帏间的心狠手辣胚又爱又恨地瞧了半晌。那日,她没有考虑身份悬殊,没有在意两人的缘分是在多么不堪的情形下结成,她只知道,那夜过后,这一辈子都是他的人了,她会敬他、爱他、忠于他。
可是后来呢,为何变了呢?绿莺有些恍惚。
情易逝,人易变,可她没等到恩断的那一日,因为他心里没她。一个摆件,他平时想看便拿出来,一个玩意儿,他可以随意亵玩。活了十五载,她从不知原来男女间,除了以情相吸之外,竟还有这种,彼此心贴心肉贴肉,却将你当成蚂蚁、鹦鹉,逗着、玩着。
十四之前,在大同府老家,伺候爹和后娘,十四后,在刘家伺候瘫痪少爷,闲时摆摊。十五的丫头懂甚么,娘早逝,没有嫁妆,饶是如此,她也是盼着能嫁人的啊。
若从未上京,在家乡,如今,她应该已然嫁给了个庄户小子,八抬大轿,百年好合。
绿莺轻抚着冯元的眼角,那里平时大笑时有着层层纹路,不常大笑,那纹路也如年轮般愈来愈繁厚,可在他脸上,不仅不显老态,反而更添贵气。他是个发黑发多发直硬的人,相书上说这样的人,固执、不讲情面。心内好笑,真准,她于交椅上摔倒一事,他不就确定没人害她么?
还有那眼睫,她觉得,这是他身上唯一一处逗趣儿之地了。两排跟小刷子似的,附耳在她肚皮上聆听、脸颊轻蹭时,便眨呀眨的,如孩童一般,温暖她的心。
后来呢,在南门宅子,一回回言语上的羞辱、身体上的侵略、情意上的践踏,她慢慢心死,封上心门,直到遇到吴清。白日看话本子,夜里时刻担心着他来进犯,如行尸走肉一般胡混日子,这个玉面公子的温柔,如一束裹着露水的光线直直射入她幽凉的心窝,滋润了她干涸的皮囊。
无奈,有缘无分,终究枉然。
手臂下滑,经过鼻骨、嘴唇、下颚、胸膛,停在了肚腹。将手覆上他置于被上交握的双手,粗犷微黑的大手,将她的小手衬得如糍粑一般。那双手骨节分明,握过刀剑戟,也握过她,有力,炙热。
因着他,她躲过了朱员外,虽如此待她,她也不敢相怪相恨,只是从此以后,仅仅当他是主子是使命,是不得不应付的人不得不做的事一般去对待。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耳鬓厮磨间的日久生情,改变了太多。他心里渐渐装进了她,而她呢,也常常会想他,还有了他的骨肉。
若他生在乡野,只是个穷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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