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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生父方振冬因为心脏病壮年猝世,15岁的他也不会跟着母亲从内陆一名不闻的小县城,到发达的沿海半岛城市。
沿海城市的日头和内陆中部地区不一样,*之中带着一丝水汽,不像内陆日照当空,却总透出一丝火烧的毒辣。因为这一丝水汽,他天真的以为,那是一个温柔的地方。
不由自主地生起向往。
也是那样一个渗着温软水汽的夏天,他第一次到了生父的家,成片成片青竹林立,由柏油大马路隔开的气派十足的豪宅。
小时候听母亲说过,父亲是沿海地区的清流名门,从内陆发家,湘阴查查岗子花明楼地区(化名)还有老祖宗们的祖祠,父亲的祖辈一支明末清初到了沿海发展,后来靠海产船运发了迹,也就在那边落了根。
他的父亲偶尔出差回内陆,顺带也会来看他和母亲一下。有时候,会不明白,为什么同龄朋友的父亲之中,独他的父亲总是要远行,而母亲总是要独守着一幢清冷的房子。
一年到头,他们一家三口聚在一起的次数,不超过五指。
后来才隐约从母亲娘家辈的亲戚之中明白,原来母亲不过是父亲养在外面的情人。至此,蜚短流长,闲言碎语,他对父亲生了丝忿恨。
这丝忿恨随着他15岁第一次回到方园,见到方园一间祠堂里供着父亲黑漆鎏金的名字牌位开始,便悄然打散。
方家老爷子,他的爷爷方朝宗只把他一个人接了进了方园,而他的母亲即使到了沿海这边也继续住在外面。
他不满,又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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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灰色的童年造就了他极为倔强又好强的性子,经常恶作剧,淘气或者粗语相向。但这些并没有换来方园其他人的尊重,除了方家老爷子偶尔会不轻不重的斥责几句,那么剩下的便是父亲原配唐沁对他的冷漠,以及同父异母的兄弟方既明的疏离。
方既明似乎对他没有什么恶意,也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不怎么跟他相处,两人很少说话。那时的方既明白衬衣搭配黑色的休闲裤,眉清目秀,牙洁齿白,高大挺拔闪亮得让人觉得刺眼。加诸脾气温和,修养良好,彬彬有礼与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物,也就是他,让自己第一次产生了如此浓重的自卑感。
他初来方园的第三天,就认识了那个笑起来像蜜糖,说起俏皮话来眉眼弯弯如月牙的女孩。那时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总归第一眼,却入了心,念念不忘一生。
那天他穿着大红背心和卡其色的短裤,趿着一双脚跟磨尽了的人字拖,内陆毒辣的阳光,把他晒得浑身黑黝黝的,活像一个草根农家小子。他正因为离开了母亲跟方老爷子在闹,倔脾气的他躲在一片绿竹之中玩失踪,以此来抗议。
方园的下人即使开启全园监控也没人找到他,毕竟方园这么大,又竹木密布,总有一些摄相头捕捉不到的死角。
他在小竹林子里躺了四个小时,还是接近中午感觉到肚子在闹,才从竹园子里走出来。刚一出现在竹园的柏油路上,就有人朝他跑了过来,像警察逮捕小偷一样,生怕跑慢了抓不到人。
他也懒得跑,轻蔑地看着这群圆领白T恤黑长裤的男仆,节奏紧致地蜂拥而来。其实在这里的第一个晚上,他就有试着翻过方园近半米厚的青砖墙跑出去,不过只要他一靠近,园子里就会响起刺耳的警报,人尽皆知,既而立即就会出现三两个着装统一的保镖,或者男仆女仆。
就那一个晚上,他试着翻墙逃跑了不下十次。
到了第二个晚上,他就聪明地不试了。开始四处侦察起方园的格局布置,暗暗找着离开的出口。
第三天他就甩开了一众仆人,躲进了园子里。
眼下被一群仆人拥过来,其中一个年纪颇大的管事,就用琼洲本地话对他说:“二少爷,你还是不要四处跑了,方园的监控和护卫都很严密,你是跑不出去的。”
他初来琼洲半岛对当地杂糅着闽方言和粤方言的土语听不懂,但又不想让人看了笑话,所以盛气凌人的用了内陆的家乡话回道:“烧在格老子面前摆谱,格老子发起火来,一桌硕头砸断你老爷的宝贝疙瘩。”
译出来不难:少在我面前摆谱,惹火了我,一个石头把你爷爷的命根子断了。
那有年纪的管事大概是猜到了他的意思,弯腰频频好言相劝:“二少爷,你就别闹了,只要你乖乖听话,大老爷会对你好的,不然也不会从那么偏僻的地方,把你接回来。”
“还在格老子面前做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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