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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她确确实实已经过了那个为了喜爱的人疯狂的年纪,感情成了桌上的一道酱料,蘸一下确实美味,不蘸也能吃饱。
沈遥凌移开目光:“那今日的事情就到此为止。”
宁澹点了点头。
得到另一世的记忆之后,他已经明白自己身上有许多的错处,也就顺理成章地认为,他现在与沈遥凌之间的鸿沟是来源于他做得不好,只要改正就可以。想得那么轻松,结果他竭尽全力地去学着改变,却仍是前路茫茫。
现在他虽然能够和沈遥凌亲近,但难受似乎并没有比先前减轻多少。
或许这是因为糖与黄连一起吃,会衬得黄连更苦,也或许是因为他原先痴人说梦,想得太过简单,在他没预料的时候,他与沈遥凌之间积累了太多的矛盾,一时清理不完。
可是宁澹又偶尔会感到奇怪,沈遥凌给他写了花笺,分明是喜欢过他的,哪怕是一夜之间决定不再喜欢他了,为什么又会生出这样多的艰难险阻?
宁澹仔细回想,也想不到自己在十八岁以前到底还做过些什么罪大恶极的事,能让沈遥凌对他的失望如此之深。
但沈遥凌对他的防备和警惕,又确实不是一日之间能够形成的。
想到这些,宁澹便忍不住有些提心吊胆,总觉得还有什么自己未曾察觉之事,就如上了战场之后才闻到前方陷阱的气味,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深坑。
沈遥凌和魏渔、宁澹二人分别谈话,总算是在表面上和好如初。
宁澹仿佛丝毫也没有与太子争权夺势的想法,整日跟在沈遥凌身边,紧追不舍。
沈遥凌也无心管他,她研究着商路。
据乌尔所说,在大宛的更西边,还有一个千城之国大厦,那里军阀割据,商业和交通都极为便利。
大厦之后再往西边行进,穿越一整片沙漠,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叫做罗马,大厦就是靠着与这个帝国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那个帝国古老而神秘,据说四季宜人,泉水淙淙,池子底部铺满黄金。
不过,因为太过遥远,乌苏也从未有人去过那里,只有耳闻。
但这个消息已经足够让沈遥凌确认,这条看似通向天堑的黄沙之路,一定能带来大额的财富。
沈遥凌盘算着。
“沙漠地处炎热,白天里离开河谷和绿洲基本上是寸步难行,即便是阴天时也燥热难耐。乌苏的服饰虽然轻薄,但也不够散热,不如我们大偃的丝织品,而且观赏性也不可同日而语。”
沈遥凌捧着两块布细细对比,宁澹自觉替她抻直边边角角。
听到她这样说,回忆道:“与叛军交战时,我们亮出大偃的丝织军旗,在日光下色彩浓丽鲜艳夺目。后来叛军节节败退,看到丝绸军旗便腿脚发软,看来是印象颇深。”
沈遥凌眼睛一亮,唰唰提笔在信纸上写下丝绸,又道。
“这几日我听说了一个事情,不是有个百夫长来报,说发现了一个逃兵么?”
宁澹点点头,确有此事。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只觉得蹊跷,仗都打完了,眼下就是闲散的时候,哪里来的逃兵?
可那百夫长言辞凿凿,说是已经连着三日没有见到那个士卒的身影,夜里睡觉也瞧不见人,定是逃之夭夭了,要向宁澹来领军令去追拿逃兵。
最后是沈遥凌恰巧听闻,拜托乌尔去派人查了查,才发现那名不见的士卒,是对一名乌苏的女子动了情,打完胜仗后,军中闲散着看管不严,他就趁机溜出来跑去人家家里百般讨好,最终博得美人欢心,过起了郎情妾意的日子,乐不思蜀,忘了时日。
找到他时,他都已经成了半个上门女婿,在人家家中又是捕猎又是挑水,还帮着人家掘井。
也是直到那时,沈遥凌才意识到,乌苏的人不擅掘井,也不懂得印字,他们所有的文书全都是手抄或石刻,当他们看见大偃带来的卷宗时,还啧啧称奇。
这些技术都是可以用来作为交换的东西,对西域的国家来说极有价值,往后都可以利用得上。
沈遥凌又唰唰在信纸上写下“一百名工匠”,然后又添了一些别的东西。
这些都是她为了日后通商做的准备,等到到了大厦,这张纸上所有东西都可以换成沉甸甸的黄金。
沈遥凌将信纸塞进信封之中,交由差役寄回大偃去,想到日后要滚滚流入大偃的黄金,几乎要眉欢眼笑。
宁澹在一旁看着,心中有些想笑,又有些好奇。
沈遥凌家世颇丰,虽然其父官职并不算顶高,但一直是朝中隐形的富贵人家。
陛下对于大多氏族的财产都会暗中看管,要是碰到一家独大就会想办法打压,就是谨防他们生有异心,而沈夫人家中明明有几座矿山,却并未引起皇帝多少警惕。
这是由于沈大人独具慧眼,在朝中行事低调,职权上更是“不求上进”,主动屈居于侍郎之位,以此保全妻子家中的资产。
因此,沈遥凌从小到大应当是十分优渥,从沈家两次为沈遥凌安排的出行物资也可以看出豪阔与对女儿的拳拳疼爱之心。
沈遥凌待人接物也十分大方,从无吝啬之相,怎么每每提起通商的事,沈遥凌就变得像个小财迷。
她这般模样,宁澹莫说这辈子,上辈子也是从未见过的。
想到这里,忽地,宁澹心神一凛。
不仅如此。
他上辈子,似乎自从成婚之后,就再也未见过沈遥凌有如此生动的表情。
再未见过她喜爱痴迷一件事,也再未见过她因什么事情欢呼雀跃,眉飞色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