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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声〕

    不久以前,我走在纽约的街道上。亲爱的老百老汇。这是夜间,天空一片东方式的湛蓝,像机器开动时,巴比伦街上宝塔顶篷上的金子一样闪闪发光。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看着橱窗里的红色灯光。音乐一如既往地响着——轻快,刺激,迷人。我子然一身,而我周围却有成百万的人。我站在那里,突然感到我不再想念她;我在想我正写着的这本书。这本书对我来说,已经变得比她,比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都更加重要。这本书说的将是真话吗?全部都是真话吗?除了真话没有别的吗?老天爷作证!我一边拼命想着这个关于“真话”的问题,一边一头扎回到人群中去。我一再向别人叙述我们的生活环境。我总是说真话,但真话也可能是谎言。真话是不够的。真理只是不可穷尽的总体的核心。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分开的时候,这个关于总体的想法揪住了我的头发。她离开我的时候,假装,也许她真的相信,这对我们的幸福是必要的。我心里知道,她试图要甩掉我,而我却太懦弱了,不敢向自己承认这一点。但是当我明白,她没有我也行,哪怕是在有限的一段时间内时,我试图阻挡的真理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这比我以前经历的任何事情都痛苦,但是它也有治疗作用。当我空空如也时,当孤独已经到了无法再孤独的地步时,我突然感到,为了继续活下去,这种不能忍受的真理必须合并到大于个人不幸的范围中。我感到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转入到另一个领域,一个质地更加坚韧、更富有弹性的领域,就是最可怕的真理也无力摧毁它。我坐下来给她写一封信,告诉她,我一想到失去她,就感到如此痛苦,以致我决定开始写一本关于她的书,来使她不朽。我说,这将是一本以前没有任何人见过的书。我欣喜若狂地漫笔纸上,写得正来劲的时候,我突然停下来问自己为什么如此高兴。

    在舞厅底下经过,我又想起这本书,我突然明白,我们的生活已经结束;我明白,我正在计划写的这本书不过是一个坟墓,用来埋葬她——以及曾经属于她的我。那是好些时候以前的事,从此以后,我就一直在试图把书写下来。为什么这事如此困难呢?为什么?因为我无法忍受“结束”的想法。

    真理在于这种关于结束的知识中,它是残酷无情的。我们可以了解真理并接受它,要不我们可以拒绝了解真理,既不死亡,也不再生。以这种方式,就可能永远活着,这是一种像原子一样完整、安全,或者一样分散、不完全的消极生活。如果我们走这条路走到一定程度,连这种原子般的永恒性也会让位于虚无,宇宙本身就会崩溃。

    几年来,我一直在试图讲这个故事;每次一开始。我都选择了一条不同的路线。我就像一个想要环航地球,却认为没必要带罗盘的探险家,而且,由于如此长久的渴望,故事本身就已经像一个巨大无边的筑了堡垒的城市,一再梦见这个故事的我在城外,是一个流浪汉,来到一个又一个城门跟前却因精疲力竭而无法进入。我的故事就在城里,可是这个城市却永远将我这个流浪汉拒之门外。尽管始终看得见,却永远到不了。这是一种在云中飘渺的鬼堡。从高耸入云的雉堞上,稳定不变地成楔形队形飞下成群结队的白天鹅。它们以青灰色的翅膀尖掸去了使我眼花缭乱的梦幻。我双脚乱动;刚站住就又不知所措。

    我无目的地漫游,试图站稳了不再摇晃,从而可以好好看一眼我的生活,但是我身后留下的只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足迹,这是刚被砍掉了脑袋的鸡一阵乱扑腾乱转圈所留下的。

    无论何时我试图向自己解释我的生活所采取的独特方式,就好像我回到了第一推动力,必然要想起我初恋的女子。我感到好像一切都是从那件夭折的事情开始的。这是一件性虐待狂式的不可思议之事,同时又很可笑、很可悲。也许我有幸吻了她两三次,这是一个人专门为女神保留的吻。也许我单独见过她几次。她当然连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年多的时间。我每天夜里从她家门前走过,就希望能在窗户上看她一眼。每天晚上吃完饭,我从饭桌上站起来,走好长的路到她家去。当我经过她家门前时,她从未在窗前出现过,而我则从来没有勇气站在她房子前面等待。我来回从窗前走过,来来回回,但是连她的影子也没有见着、为什么我不给她写信呢?为什么我不给她打电话呢?我记得有一次我鼓起足够的勇气请她去看戏。我带着一束紫罗兰到她家,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为一个女人买花。在我们离开剧院时,紫罗兰从她胸口掉下来,我慌乱中踩到了花上。我请求她不要管这些花了,但是她坚持把它们捡起来。我在想,我有多么笨拙——只是在很久以后我才回想起她俯身捡紫罗兰时向我投来的嫣然一笑。

    这是一场彻底的惨败。最终我逃走了。实际上我是在逃避另一个女人,但是在离开城市的前一天。我决定再见她一次,那是下午三四点钟,她出来在街上,在有栅栏挡开的通道上,同我说话。她已经同另一个男人订婚;她假装对此很高兴,但是,尽管我很盲目,我也能看出,她并不像她假装的那样高兴。只要我发话,我肯定她会甩掉那个家伙,也许她会跟我私奔,但我宁愿惩罚自己。我若无其事地说了再见,像死人一样走过街去。第二天早晨我前往西海岸,决定开始新的生活。

    新的生活也是一败涂地。我死在了丘拉维斯塔的一个大农场上,我这个走遍大地的最悲惨的人。一边是这个我爱的姑娘,另一边是我只对她感到深深怜悯的另一个女人。这另一个女人,我同她生活了两年,但却像过了一生的时间。我二十一岁,她承认是三十六岁。每次我看见她,我就对自己说——在我三十岁的时候,她将是四十五岁,在我四十岁的时候,她将是五十五岁,在我五十岁的时候,她将是六十五岁。她眼睛底下有细细的皱纹,是笑纹,但终究是皱纹。在我吻她的时候,这些皱纹就成十倍地增加。她容易发笑,但她的眼神很哀伤,十分哀伤。这是亚美尼亚人的眼睛。她的头发曾经是红色的,现在成了用过氧化氢漂泊的冒牌金发女人。除此之外,她是极可爱的——一个维纳斯式的身体,一颗维纳斯式的灵魂,忠实,讨人喜爱,知恩图报,总之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只是她年长十五岁。

    这十五岁的差异使我发疯。我和她一起出去时,我只想——十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呢?要不然就是:她现在看上去有多大年纪呢?我看上去年龄可以和她相配吗?一旦我们回到房子里,一切就都没有问题了。上楼梯的时候,我会把手指伸到她的裤裆里,这常常使她像马一样嘶叫。她的儿子已经差不多有我的年纪,如果他躺在床上,我们就会关上门,把我们自己锁在厨房里。她会躺在狭窄的厨房桌子上,真是妙不可言。使这更加妙不可言的事情是,我每干一次事,就总是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明天我就要溜之大吉!然后,由于她是看门人,我会下到地下室,为她把垃圾桶滚出去。早晨,她儿子去上班,我就爬到屋顶上晒被子。她和她的儿子都有肺结核……有时候没有桌上的较量。有时候,我由于对一切感到无望而像被掐住了脖子一般,我会穿上衣服到外面散步。我时常忘记回来。而当我忘记回来的时候,我比往常更加痛苦,因为我知道,她会睁着两只伤心的大眼睛等我回来。我会像一个有神圣职责要履行的人那样回到她身边,我会在床上躺下,让她抚摸我。我会研究她眼睛下面的皱纹和她正在变红的头发根。像那样躺在那里,我会经常想到另一个人,我所爱的那个人,我会很想知道,她是否也躺着干这事,或者……那一年里我365天都要走那么长一段距离!

    虽然没有沼泽地,我却听到青蛙到处叫。同样的房子,同样的电车路线,同样的一切。她躺在窗帘后面,她等着我经过,她正在做这做那……但是她不在那里,从不,从不,从不。这是一场大歌剧呢,还是街头艺人的手摇风琴演奏?这是扯破金嗓子的阿玛托;这是《鲁拜集》;这是珠穆朗玛峰;这是无月亮的夜晚;这是黎明时分的抽泣;这是装模作样的男孩;这是《穿靴子的猫》;这是莫纳罗亚;这是狐皮或阿斯特拉罕羔皮,它不由任何材料构成,不属于时间范畴,它是无穷无尽的,它周而复始,在心底里,在喉咙的背部,在脚底心,为什么不就一次,就一次,看在基督的分上,就露出个人影,哪怕就轻轻动一下窗帘,要不在窗户玻璃上哈口气,不管什么,只要有那么一次,哪怕是谎言,只要能止住痛苦,使这来来回回的徘徊停下……走回家去。同样的房子,同样的灯柱,同样的一切。我走过我自己的家,走过墓地,走过汽油罐,走过电车库,走过水库,来到开阔的乡村。我坐在路边,双手抱着头抽泣。我真是个没用的家伙,我无法拼命压抑我的情感,从而使血管爆裂。

    我愿意痛苦得窒息过去,然而却生出了一块石头。

    这时候,另一个正等待着。我会再次看到她坐在门前低矮的台阶上等我的样子,她的眼睛大而忧伤,她的脸色苍白,她因企盼而颤抖。我总认为是怜悯把我带回来的,可现在当我朝她走去、看到她的眼神时,我再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把我带了回来,只知道我们将到里面去躺在一起,她将半哭半笑着爬起来,变得十分沉默,看着我走来走去,细细地研究我,她从来不问我是什么在折磨我,从不,从不,因为这是她害怕的一件事情,是她害怕知道的一件事情。我不爱你!她能听见我尖叫着这句话吗?我不爱你!我再三地喊叫着这句话,嘴唇紧闭,心中带着仇恨,带着绝望,带着绝望的怒火。但是我从未把话说出口。我看着,一言不发。我不能说……时间,时间,我们手上有无限的时间,却没有东西好用来充实时间,只有谎言。

    好了,我不想复述我的整整一生,一直到命中注定的时刻——它太长,太痛苦了。此外,我的生活真的到了这最后时刻了吗?我表示怀疑。我认为有无数时刻我都有机会做出一个开端,但是我缺乏力量和信念。在我说到的那个晚上,我故意遗弃自己:我走出旧的生活,进入到新生活中。我一点儿也没有费劲。当时我三十岁。我有老婆孩子,以及一个所谓“负责任的”职位。这些是事实,事实算不了什么。真实情况是,我的愿望如此强烈,以致它变成了一种现实。在这样的时刻,一个人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是什么。正是在这样的时刻,一个人变成了天使。这正是我的遭遇:我变成了天使。天使的价值不在于纯洁,而在于能飞。天使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刻,冲破形式,找到他的天堂;他有本事下降到最低等的事情中而又随意脱身。在我说到的那个晚上,我完全理解这一点。我纯洁无暇,没有人性,我超然于人之上,我有了翅膀。我没有了过去,不关心未来。我超越了狂喜。当我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我折叠起我的翅膀,把它们藏在我的大衣底下。

    舞厅就在剧院的边门对面,我常常在下午坐在剧院里而不去寻找工作。这是一条剧院街,我常常在那里一坐好几个小时,做着最充满暴力的梦。好像纽约的整个舞台生活都集中在这一条街上。这就是百老汇,这是成功、名誉、奢华、油彩、石棉幕布,以及幕布上的窟窿。坐在剧院的台阶上,我常常凝视对面的舞厅,凝视甚至在夏天的下午也点着的一串大红灯笼。每一个窗户里都有一个旋转的排气风扇,似乎把音乐也吹送到街上,消失在来往交通的刺耳喧闹声中。在舞厅的另一边的对面,是一个公共厕所,我也常常坐在这里,希望搞个女人,要不就搞点儿钱。在厕所上面的街面上,有一个报亭,出售外国的报刊杂志;一看到这些报纸,看到报纸上印刷的陌生语言,就足以使我一天都不得安宁。

    没有一点点预先考虑,我走上了通向舞厅的楼梯,径直来到售票亭的小窗户跟前,希腊人尼克坐在那里,面前放着一卷票。像楼下的小便池和剧院的台阶一样,这只希腊人的手在我看来像是一件独立存在的东西——从某个可怕的斯堪的纳维亚神话故事中搬来的一个吃人妖魔的毛茸茸的大手。总是这只手对我说话,这只手说“玛拉小姐今晚不在这里”,或者。是的,玛拉小姐今晚晚来”。我的卧室有带栅栏的窗户,我在里面睡觉,睡梦中总把这只手当作一个孩子。我会狂热地梦见这窗户突然被照亮,映出正趴在栅栏上的吃人妖魔。一夜又一夜,这毛茸茸的怪物来找我,趴在栅栏上咬牙切齿。我会在冷汗中惊醒,房子一团漆黑,房间里寂静无声。

    我站在舞池边上,注意到她朝我走来;她仪态万方,一张大圆脸漂亮地在圆柱形的长脖子上保持平衡。我看见一个女人,也许是十八岁,也许是三十岁,有着深黑色的头发,一张白净的大脸庞,一张白白胖胖的脸庞,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她穿一身时髦的蓝毛绒套装。她那丰满的身体,她那像男人头发那样在一边分开的又细又直的头发,我现在都历历在目。我记得她朝我嫣然一笑一会意的,神秘的,稍纵即逝的——一种突然发现的微笑,像是一阵风。

    全部存在都集中在脸上。我真想就把脑袋取下来,拿回家去;夜里把它放在我旁边,放在枕头上,同它作爱。当嘴张开、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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