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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于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了解,但当他想要了解别人的时候总是得心应手。
就如同在实习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别人一样”。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亲手送到你桌边,否则纸巾、笔等等的“个人用品”不能亲自去领,显得没风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发的抽纸,得放楼下超市卖的3到5英镑一盒的抽纸巾,写东西用的是精美钢笔,装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里的制作或者是牌子货,润手霜等等更不必说,谈吐要足够风雅,不提一个“钱”字,但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间都要烧着钱,方是“大家风范”。
金兰殊从小到大觉得自己家境良好,学习更是优秀,向来心高气傲,被“钱”这个字扇了几巴掌。
但他这个人,脖子是钢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个耳光,还是高高地昂着头,一脸的死不悔改。
钱当然就不够用了。
父母打电话问金兰殊钱够不够花,金兰殊还是梗着脖子说:“没问题。”
金兰殊挂上电话之后,看着银行账户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开始接起了自己鄙视的兼职——代写论文,来帮自己度过难关。
上回,论文带些的中介说介绍他去帮人代考,说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镑的进项。他想了一下,还是断然拒绝了。
“为什么啊?”中介说,“你一篇论文代写好几天呢,才挣几百英镑,代考一次一个小时就可以挣四千了!唉……我看过你的成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他们讲价,保分的话,给你6000?你真的不考虑?”
金兰殊帮人代写论文确实是很累的,不是那种纯粹的复制粘贴,写出来的论文能够过查重自不必说,更要保证能拿到merit以上的评分,所以价钱也比较高,但也很耗费脑细胞。
“别说了。”金兰殊道,“代考被发现,我的学位还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说,“我明白了。”
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走到了合租房的厨房,挠了挠后脑勺,打开了冰箱,想吃块pizza。金兰殊原本对这种食物深恶痛绝,但自从发现在廉价超市里1英镑的pizza能分两顿吃,他就开始经常吃这种玩意儿了——吃两顿饭才1英镑,买个纸巾就三五英镑了,谁能知道他是怎么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厨房里站着的另一个人说,“你要吃吗?”
连续吃了一个月冷冻pizza的金兰殊闻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嗯,好。”
之后,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也经常被热心室友宋风时邀请吃饭。
金兰殊想着想着,这不对啊,这人是数学很烂吗?怎么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个菜?难道他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要施舍于我?
这可是万万不可的。
因此,金兰殊直接提问:“你为什么总是多炒了一个菜?”
宋风时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为呢?”
金兰殊道:“你是可怜我吗?觉得我吃不起饭?”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怎么这么好看的人说出来的话那么难听?
“咳咳。”宋风时摇摇头,说,“我自己一个人吃饭,寂寞。”
“哦。”金兰殊接受了这个解释,并说,“那我可以陪你吃。”
说着,金兰殊又道:“但钱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风时闷闷一笑,说:“可是这个钱也不懂得怎么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费帮我检查论文,就当给饭钱了吧。”
“也行。”金兰殊毫无情商地回答,“我帮人看论文都是60英镑一小时起步的,可不算亏了你的。”
宋风时总处在非常讨厌金兰殊和非常喜欢金兰殊的两端,来回拉扯。
这也许是宋风时放不下的原因。
喜欢的浓烈的,讨厌也是浓烈的,两种感情搅拌在一起,就浓到化不开了。
除了金兰殊,谁都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风时的心。
每次金兰殊表现得让人气愤时,宋风时心里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会杀了他,或者,干了他。
结果都没办成。
第三章
比起来,想干或者杀金兰殊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以前是富人区里的“穷小子”,还有些收敛,带着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