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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活得太久,就容易记不清。
“……唉。”鸣花兴高采烈说了半天,又觉得自言自语真的好傻,沮丧道,“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
只知道是本家产屋敷的杀鬼队士,在和上弦之三·猗窝座的战斗中,勇敢无畏地为保护他人而身殒。
当时才辞职、没有积蓄、一贫如洗、还当了半个月野人的鸣花命中注定般路过,鬼使神差把人偷偷救回来不说,还迄今一直带在身边。
姓名,家世,性格都一无所知——连在喊的‘阿杏’这个名字,还是从当时炭治郎等口中模糊得知。
“差点成功击杀猗窝座大人,那你在队士里应该很强吧?”鸣花拧干毛巾,仔细地帮阿杏擦手,“你醒了会不会杀掉我啊?毕竟我也是鬼……哦。差点忘了。你也算是鬼。”
等等。他要是自杀怎么办?少女突然想到:其他不说,杀鬼队士们的决心,可是强得不像话。
特别像阿杏这种,能为保护大家笑着赴死的队士,要是发现自己变成了敌人的同类,因无法接受、愤而自杀什么的……
喂!好像很有可能啊!
“你、你不能死!”鸣花扔开毛巾,紧张地握住阿杏的手,“我救了你,而且你没有吃人!一口都没吃!
“……好吧,开始你是想吃的,但我阻止你了!你还咬我了!”
“你看这个,”少女把袖子卷起来,费劲地让结痂的伤疤怼到男人面前,“不止一次!——啊,我还救了你的后辈和同事!”
羽二重鸣花明显有点着急,但面对这种伦理性的问题,数百年没和正常人类交往过的少女,此刻也只能手足无措地努力辩解。
样貌英气的男人安静躺在枕头上。没有丝毫回应。
“得想办法。”鸣花抱住膝盖,一手握着阿杏,苦恼道,“唉,要是能问黑死牟大人就好了。”
她,羽二重鸣花,一没固定房产、二没巨额嫁妆、三没高薪工作;未婚夫是偷偷摸摸从路边捡来的不提,明明是个鬼,偏偏还看中了上千年里天敌般的存在——
哪怕知道外面的生活很艰难,可这也太艰难了吧?
男人的手掌很大,手指修长,骨节清晰;带着长年训练磨出来的厚厚刀茧,粗糙又温暖。
此时两人掌心交叠,属于阿杏的温度温暖着鸣花略显冰凉的手——就像数月之前,他濒死时那个温柔释然的笑容,温暖了流离失所、浑浑噩噩的羽二重鸣花。
……但是,我还是想和他结婚。
鸣花难过又坚定地想:要努力。不能随便放弃。
“至少,”鸣花握紧手中的大爪子,“至少,我要知道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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