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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佣人们会说他是小恶魔,因为对他而言,他已经是小天使了。
江靖达想了想,深思熟虑,道:“哥哥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
赫朗是相信他的,或许是因为,不善言辞的人,承诺看似简单,实则都庄重非常。
作者有话要说:为啥玩起了江益达的梗,很出戏啊喂。
第28章小学生活
不知不觉,年底将至,赫朗不仅熟悉了世界,也在这个世界中长大。
家里的年夜饭是在酒店里吃的,人来的不少,还包括了亲戚好友。
在这种场面,难免就会发生——
“朗朗,在幼儿园学了什么歌啊?”宋清莲突然点到赫朗的名字,让他站了出来。
“小燕子。”赫朗如实回答。
江靖达转头看他,意味不明,但是眼中略含期待与戏谑之意。
赫朗仰头打量他,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而宋清莲下一句话竟是,“站前边儿来,给叔叔阿姨伯父伯母唱一个!”
说完,便见她笑容满面地打起了拍子。
“来,小燕子~穿花衣~”
听到熟悉的旋律,赫朗浑身一哆嗦,震惊地看向她,立马躲到江靖达的身后,不可思议地想,自己的母亲竟然要他在当众出丑?
江靖达看他大惊小怪的模样,嘴角微微抿了抿,鼓起勇气帮他解围。
赫朗甚为感动,天知道能让江靖达主动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说话是多难,他目前只想快些长大,免得再受这些折磨。
就在赫朗已经生无可恋的时候,他成功煎熬到了学前班。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开始教学前英语和写字了,只是看了看周围人歪歪扭扭如同爬虫般的字,他摇了摇头,问老师可不可以用毛笔写。
老师以为他在说笑,还是塞了一只铅笔到他手上。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