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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弯被聚集的挖机入侵了。才一天时间,天岗山就被啃进去了一大块,裸露出黄色的肌肤,天岗山有了被咬的伤口,比起牛蹄溪的狠割利剖来,不知哪个更疼,牛蹄溪那伤口永远不能愈合。山楂捂着耳朵看挖机咬山的时候,心里挺可怜它。
啃出来的土顺着山壁往下倒,很快胳膊弯就出现了一大块平地,上面横七竖八地镂刻着轮胎碾过的痕迹。
一辆卡车上来了。运了一车泡沫板。胳膊弯的平地上就长出了一幢两层的白色房子。像一条创口贴那样贴在天岗村口。即使夜里,这创口贴也能清晰地从黛色的天岗山上剥离出来,亮出一道隐约的白光。
方野的木窗夜里不再关上,她的窗刚好对着那一道白光。从树林里窜进来的飞蝇,也不那么让她反感了。那道白光有着城里的现代化气息。就如她T恤胸前的英文字母。
方芳的房间有扇门通往一个小得只能站下两个人的木阳台。方芳常在那里晨读。她现在是村里的代课老师。
方野想和方芳说话,只要从窗户探头。
方野今天闻着楼下妈妈煮猪食的气味醒了。那些野菜混在一起煮,加了酒糟,一沸开就很刺鼻。她从床上爬下来,从窗户探头,打开鼻翼吸了口早晨的清新空气,空气里有山花的味道。她往那阳台看了又看,方芳还没出现。
方野从床底下捡起一颗马铃薯,在手心里跳了跳,走到窗前,朝方芳的阳台扔过去,脸上飘起调皮的笑,等着方芳数落。那马铃薯划过一道弧线,准确地掉到三米外的阳台上,在木地板上滚了几滚,最后躺了下来,那响声足够惊动方芳了。
方芳扣着衬衫钮扣,顶着清晨的寒意,睡眼惺忪地拉开了门。脸上的器官因为不满方野的捣乱,似拧衣服那样扭在了一起。她用手指梳理着头上的乱发,白着眼,等着方野说话。
“今天你休息吧,我们去胳膊弯采野草吧!”
方野嬉皮笑脸怂恿道。
“无聊!”
方芳很快闪进了门,后背衣襟甩出的弧线也马上要消失了。她又回过头来,说,“那里都是些民工,要去你去吧!”
她的眼里像刚起的鱼网,里面扑腾着很多小鱼儿,如对她想法的鄙夷,还有某种预测,不便说的后果自负。
方芳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但她爱臭美。方野问过她,将来要嫁什么样的人,方芳很不屑,她说自己是一朵开着的花,自会有人来采。方野说,那采花的是村里的阿光呢?
“无聊!”
方芳“无聊”二字的使用频率,犹如她的蹙眉一样说来就来。仿佛种庄稼的阿光,只配伺候地里的庄稼,或者去摘方野这样的野花,或者捡凋零的花瓣。她是花盆里开的牡丹芍药,只能被请进温室,被风雅的主人吟诗欣赏。
阿光怎么了?阿光不是村里最健壮最高大的男人嘛!挺拔得像棵树,脸上的笑容常年不败。而且力气大,那次村里三根叔的牛掉到坡下,他绳子往肩膀上一挂,一转屁股,一个人就把它拉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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