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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小说网 www.sanxingcable.com,最快更新猫老白的日记最新章节!

    太阳照常升起。其实它不止是我的半个愿望,还是一本小说的名字。跟老人与海是同一个作者。我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阿姐有一本同时收录了这两个故事的书。那么答案就很明了了,如果它俩的作者不是同一个人,就绝不可能被放在同一本书里。

    虽然看不懂什么书,但我能明确自己更喜欢老人与海这个名字。“太阳照常升起”听起来就像一个装满了悲伤的定时炸弹,即使它的爆炸地点离你很远,你也能敏锐地闻到空气里多出了一种淡淡的悲伤的烟味儿。老人与海就不同了,虽然人类好像不怎么喜欢老人这个词儿,觉得这让他们疲惫,还不得不想起人会死这种扫兴的事儿。但我们猫在这方面可没有什么讲究,无论我们想起猫崽子还是老猫,心情都是一样愉悦。而在我看来,老人这个词还带有一种厚重的,能让你在刮着狂风的雨夜也能睡得香甜的安心感。而海就不需要我赘述了,海里有鱼,而猫生来就无法拒绝鱼。因此一个集合了舒适睡眠与畅快饮食为一体的词汇,我实在没法说不喜欢。

    至于那本肚子里有两个故事的书,它已经在阿姐的床上躺了快两星期了,今天被搁在左边放台灯的那个床头柜,明天又被扣在靠墙的床头柜上。它就像个没用的摆件,给挪来挪去的,唯独不被人当成一本书。所以我一度认为,阿姐把这本书摆在那,只是想证明她依然是个识字的人,也就是说她想通过这本书得到的东西不只是故事那么简单,还有一种叫做认同的很玄幻的东西。我很喜欢我的小主人,但连我也不得不说,以她当时那副样子,能站稳的时间还不够刷个牙,吃饭夹个菜手也抖个不停,还能识字就已经相当不错了,至于什么认同的事,就太难为她了。

    我非常不理解人为什么总喜欢互相为难,譬如阿姐的砖头里有个微信群叫“XX病友联盟”,里边发的东西除了某月某日哪位病友停药了的令人嫉妒的喜讯之外,全是一些信息重复得令人生厌的鸡汤。什么谁谁平安生了孩子,谁谁考上了大学,谁谁又新婚燕尔了的消息(这个联盟里的人似乎不像外头的人那么注重隐私,他们连哪天多吃了几片海鲜刺身也要发出来讲讲,对于他们而言吃顿好饭好像都是奢侈到可以炫耀的东西),而这各种喜讯中最常出现的一句话就是“只要坚持治疗,一定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我一直对这句话百思不得其解,“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前提难道不该是先成为正常人吗?我又抬眼瞧了下阿姐出院后那双眼无神,浑身无力的样子,身上禁不住一阵战栗。她跟正常人真的边都搭不上。一个不是正常人的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种事真有可能实现吗?我觉得这就像让我这只老鼠都没见过的猫去过游水捕猎的凶残鳄鱼的日子,堪称荒唐。

    阿姐从未回复过这群里的消息一言半语,我几乎可以肯定她是被人逼着进的群,因为几天过后她就果断把群删了。这是我的小主人在反叛情绪驱使下才会做的事,如果是她自己自愿加的群,哪怕这个群无聊得淡出鸟来她也不会退出。原因正如她自己所说,自己做的决定,跪着也得担着。但被他人强迫做的事就不一样了,她一开始会规规矩矩地应下来,但一旦其意愿获得了自由空间,她就可以毫无愧意地把这些包袱扔在火车开了一半的路上,任由它们滚得一地狼藉。这就是她的处事风格。你很难说她富有责任感,却又没法断言她没有责任心。一切都取决于决定做这件事的是否是她自己,这就使得她展现给外界的形象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格调之间转换。因此你有时觉得她有情有义,像个盛满温水的圆缸。有时又觉得她不近人情,话里话外都带刺,像棵仙人掌,这其实是她处于一种被压迫状态下的真实写照。而对于“被压迫”的含义,她也有自己一番独特标准,例如朋友见她生病都渐渐疏远她,这叫做可以被理解的人性部分。而因过敏体质不能吃芒果,这就叫芒果在压迫她了。而当事人是这么解释的:“因为芒果把自己那一身对健康有害的果肉长得那么好吃,这足以体现它们是一个阴险的族群。”

    可我看着芒果那明黄色的漂亮身体被切成一块格子图案的抹布,怎么也想不通它们到底阴险在哪儿。阿妈想必也是不太明白,所以我常能听到她对自己的女儿说:“如果我俩不是母女,我真是一天都没法跟你相处下去。你实在是太怪了,怪得让人生气。”而小主人的回复是:“我知道,所以我也挺讨厌我自己,但我很庆幸我还能一直喜欢我自己。”

    所以她到底是喜欢自己还是讨厌自己?我不明白。阿姐自从差点变成大象之后就总说这种没头没脑的话,导致我一度怀疑她的病是不是主要生在脑袋上了。但那些医生给她写的病历又只字未提跟脑子有关的事,只记了一堆艰涩难懂的药名,以及一句令人疑惑的“病因不明的免疫系统紊乱”。我不知道免疫系统是个什么东西,但我知道系统是很多种东西的结合体,那么这些东西里说不定也包括脑子呢。这样看来小主人的病还是要快点治好才行,她的脑子若是好不起来,可就要说上一辈子芒果式的胡话了。她还有一年就要成年,用文词儿说就是“即将变成一位真正的女性”了。而众所周知一个总胡言乱语的女性是找不到结婚对象的,那阿爸就只能被逼无奈,让她嫁给小区楼下那个推着车卖西瓜的小男孩了。那可要成了天大的悲剧,他卖的可是西瓜——这东西你哪怕一顿就噎进去一整个,待会它出来的时候也就一泡尿的事儿。教科书级别的个大无脑。小主人要天天跟他吃西瓜去,撑死了一年之内也要饿死。更何况相比室友她似乎对我更为偏爱,说不定结婚的时候还会把我塞进嫁妆,也带去那个西瓜男家里,连带着我也要受这份折磨。这可万万使不得,光是想想我都要魂飞魄散,还莫名萌生了一丝怨恨之情。怨我们小区楼下怎么单单只有破卖西瓜的,没有卖点别的东西的。像什么海鱼啊,猪肉啊,牛杂啊,卤水啊,个个不都是顶好的行当,之前不至于让我的小主人和我营养不良地度过后半生!

    接下来好些日子我都提心吊胆,担心若是我的小主人到十八岁生日那天病还没好,她就要像逃不过纺锤的睡美人一样,被命运绑起来抬上那西瓜佬的花轿了。我时常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纠结着到底要提前逃跑还是静观其变,愁得头上一片茂盛的猫毛都快秃了。然而阿姐似乎一点也不在乎上谁的花轿这种问题,她就像棵皮糙肉厚的仙人掌,谁也进不去她的世界,凑近一点都要被刺扎得哇哇直叫。小主人的朋友们目前遭受的就是这种待遇。她们有的人发来微信,问“你好些了没?”,结果她回了句“按你对好的要求来看,我应该还属于不好的行列。”这种话叫人怎么听得懂?还有更离谱的,她甚至在日记里写“有时我想把那些盯着我脸看的人摁住,把他们的一只眼睛抠下来,然后安在他们的脑门上。就像幻视。”寥寥几句话看得我那是一个毛骨悚然,我印象里的阿姐可是连看个恐怖电影海报都能吓得几月睡不着觉的骨灰级胆小鬼,如今她竟然预谋起了抠人眼珠子的计划。我真不知这算一种进步还是退化,又或只能称作变异,因为你没法判定它是一种前进还是倒退。尽管这些想法都来自一个人类的大脑——“人类的大脑有没有可能不是人类的大脑?”我问自己,“因为如果人类的大脑被什么邪恶生物用他们族群的脑子替换了,那么一个人类干出极恶之事就情有可原了。”我这么想。于是下一步我开始猜想邪恶族群都有可能是些什么动物,然而思来想去,也想不出有哪种动物既邪恶得不可思议,又厉害到能跟人交换脑子的动物,只好悻悻作罢。并暗暗发誓如果下辈子能变成人,一定要刻苦学习人话,争取看懂多些他们写的书,说不定阴差阳错地还能拯救世界,通过拯救人脑的方式。

    一转眼春天来了,踮着脚轻轻地走来了,带着小主人的生日一起。我家的挚友兼常客拖鞋大叔也来了,扛了一大包火锅食材和一大盒巧克力蛋糕,蛋糕上的圆形牌子用红色的糖浆写着阿姐的小名和夸张的“生日快乐”。食物很快就被摆满了整个餐桌,多得快挤出盘子的鸡肉又白又嫩,整齐地码在盘子四周的牛肉片泛着鲜亮的光泽,插在桶状器皿里的一大把青菜油绿油绿,满满一白瓷盆的蘑菇身材魁梧地像把小伞,汤香四溢的大黑锅子咕嘟咕嘟冒着愉快的水泡。我和室友光远远嗅着味儿口水就流了一地,奈何这平时一望无际的大饭桌此刻已经没了我当观众的地儿,更别说阿爸犀利的眼神还在桌上来回扫描,我俩胆敢扒一个指头上去怕是都要屁股开花。

    “蛋糕为什么一定要是奶油做的呢?”我悄悄问室友,“他们都说奶油有着‘一种令人上瘾的甜美',但我觉得这东西的给人口感非常虚幻。意思就是你明明作出了咬的动作,却只能吃到那股甜味,而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在被你咀嚼。那吃东西还有什么乐趣可言!而且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东西可以称之为'甜美',像沙丁鱼罐头,金枪鱼干,难道不是都甜美得不可思议吗?凭什么只有奶油这家伙独占做蛋糕的鳌头,嗯?”

    “沙丁鱼确实该死的甜美。但很遗憾,如今并不是我们统治世界。而很显然现在的统治者认为奶油比沙丁鱼更甜美。”那对绿眼珠正随着拖鞋大叔忙着夹肉的筷子上下翻飞。几块鲜美的湿淋淋的牛肉从汤里被捞出来的时候,他飞快地咽下了一大口口水,嗓子里响亮的咕咚一声。

    垃圾袋很快就被各种各样的包装盒撑了个满怀,于是阿妈拎着它匆匆往门外走去准备扔掉。人类还真是浪费,他们买一盒肉回家来,就只能看出里头那肉的价值。事实上盒子里的肉虽然被消灭了,但残余的从生肉身上滴下来的鲜美肉汁也同样是好东西,并且对我的诱惑力并不亚于肉本身,所以我傻瓜似的也连跑带蹦跟她冲了出去。然而阿妈的动作比我快多了,在我那饥渴的舌头与空肉盒亲密接触之前,她就已经拎起了我的屁股,并毫不留情地给它来了一记暴戾,并气愤地喊着“又捣乱!又捣乱!”屁股瞬间火烧火燎。我悲怆地回望一眼那宝贝满登登的垃圾袋,知道这时候确实没有别的法子,只好拔腿就往屋里溜,指甲在地砖上挠得生疼,真是出师不利。只能作罢等下次机会了。

    我回到屋里时,拖鞋大叔正叼着牙签在厨房门口踱来踱去,每走一步那双鞋底都发出一声清脆的塑料拍地的声音。我的小主人则站在走廊的入口处,一身浅蓝色长袖睡衣,衣服皱巴巴的,一边的衣角还塞在裤子里没拿出来。她打了个哈欠,呆滞的眼神挪向景象热火朝天的餐桌。“哟,你们开吃啦。”她欢快地说,声音却又闷又哑。紧接着抬腿就要上桌吃饭,却被拖鞋大叔用她的小名叫住了,让她把穿得乱七八糟衣服整理好。“噢,我刚才没注意。”她低头看了看被困在裤腰里的那截衣角,把它扯了出来,接着揪住衣服的下摆使劲往下抻了抻,跟抖落抹布似的。“好了。”她满意地说,接着迫不及待走向了餐桌。

    我坐在门口这一幕,感觉自己的眉毛一跳一跳的。虽然身为猫我从来没穿过衣服,自然也不懂什么穿衣服的规矩。但即便如我也知道,穿睡衣上饭桌是种极不合适的做法,尤其在家里还有客人的情况下,就更得说一句不懂礼数了。小主人从来不是不懂礼数的人,她确实不算乖孩子,但她绝对不坏——这才是最重要的。她甚至给自己中学的每个朋友都买过衣服,只为了帮她们弄清楚自己合适什么类型的装扮(当然,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而我必须承认,人哪怕在几年时间里也是会变的)。我私下认为,这样一个人绝对不会连自己该怎么穿衣服都不知道。然而如今事实显然与我的判断大相径庭,阿姐就那么神情淡然地坐在那儿,顶着一头明显只用手梳过两下的蓬乱的羊毛卷,左手一勺滚烫的汤,右手一块喷香的肉。两边的腮帮子都塞满了食物,让那张本来就异常肥大的脸显得更加臃肿。汤汁和调味酱滴在她那刚在被窝里摸爬滚打过的睡裤上,染上一个个颜色各异的圆点。她却对自己邋遢的模样毫无察觉,表情坦然得仿佛她穿的是高贵优雅的礼服裙,用的餐具是银质刀叉而不是手,脖子上还挂着雪白的肚兜餐巾。

    几次跳上饭桌都被残忍赶下后,我彻底放弃了蹭饭的愿望,只好寄希望在地上找些能溜缝的东西凑合一下。一转眼把垃圾袋里的残羹剩饭扫了个光,掉在地上的肉汁肉渣也被我舔得一点不剩。最后我百无聊赖地靠着沙发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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