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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我能凭借一个后脑勺就认出他来。他的字迹,他爱吃的菜,他常穿的球鞋牌子,他的一切一切我都知道。我对篮球不感兴趣,但是我看NBA,什么队伍、什么比赛、什么球星,我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却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说给他听。写满了就被扔了的笔记本、运动会时别在身上的号码牌,还有那件被我偷走的球衣,都是我的战利品。
我像个变态一样默默收集他的喜好,偷偷地看着他。
他去打球,我不敢跑去球场上看他,就站在教室窗前远远地看。上课时只要后面有人大声说话,我就装作不经意地回头,视线飞快掠过他的脸,不多停留一秒。一秒就够了,足够让我看到他在做什么,是歪着头面无表情地看书,还是嘴角噙着笑在与旁边的人悄悄说什么。每一次回看,都是心惊胆跳的冒险。我害怕,我怕眼神的热度可以烫伤皮肤,他会发现我那些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在单方面的恋爱里发起了高烧,为他写情书,写好初稿,修改一遍,再用钢笔在信纸上仔细誊写。永远都不会寄出去的情书,藏在我的柜子里,攒了厚厚一叠。
如果可以,我想亲吻他的眉眼,说一句喜欢。
但我也是一个男生。
我的喜欢,注定是见不得光的地下活动。
第二章
原本我以为我们就是这样了。我就这样看着他,什么也不做,看着就好。同学三年,然后各奔东西。
没想到在一次月考后,例行换位,我们成了同桌。
班主任想出个俗到不能再俗的烂主意,“一帮一结伴互助学习”。我们都是男生,又是室友,就被凑到了一起。
他很懒。
平时不做作业也不看书,考前临时抱佛脚,成绩勉勉强强处在班级中上游。
“高三是至关重要的一年”,老师和家长翻来覆去地说这句话。体育课没了,篮球队的活动没了,运动会也没有高三生的份了。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很快就收了心。
当他问我能不能帮他个忙的时候,我想也不想就说了好。
对别人来说噩梦般的高三,对我来说是甜蜜的一年。
他需要我,我很高兴。
他皱着眉想事情,眼睫低垂,嘴角绷成一条直线。大抵认真的人都是好看的,这时候的他有种说不出的性感。我们讨论一道题该怎么做,他不自觉地贴近我,淡淡的皂角香气与他身上的热隔着短短距离侵占了我的所有感官。我佯装平静,放在桌子下面的左手握成拳再张开,张开再握紧,手心里都是汗。
他比我聪明,对学习上了心就慢慢追上了我,我们在成绩榜上的名字越挨越近,但他还是一遇到难题就来问我。我们在晚自习之后还会在教室里多待一会,东扯西扯聊聊天,那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回了宿舍,熄了灯,我们各自躲在被窝里开着小台灯看书做题。他半是玩笑半是感叹地对我说,看到我的灯还亮着,他就不好意思早早睡觉了。
我们的关系在这一年里变化巨大,从两个熟悉的陌生人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我小心翼翼地藏好我的喜欢,不主动,不试探,站在朋友的位置上绝不越界一步。
因为他我变得更加努力。
我希望他好,又不希望他变得太好。
要是他没这么好,要是他能完全属于我,该多好。
关系一般的时候,我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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