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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狠狠擦了一把脸,抹去眼角的一点湿润。
他凭什么以为我会一直在原地等他。我为自己感到可悲,是我让他肆无忌惮地拿捏我的喜与悲。
喜欢一个人,有错吗。
不远处的人群爆发出一阵欢呼,有人在接吻,有人在拥抱。
我靠在他怀里,抓住他的手。
他反握住我的手,问道:“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视角转换】
第一章
我和我的男朋友上了同一所小学和高中,但是他以为我们只是高中同学而已。
高中开学第一天,我一进宿舍就看到了他,并且一下就认出来了。
不过,谁能不认识他。上小学的时候,他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又是班长又是课代表,无论哪个老师都把他挂在嘴边,夸个没完没了。小孩人只有一丁点大,背个大书包,早早戴上了眼镜。每天早上,他肩上别着三道杠,站在学校门口检查学生戴没戴红领巾,拿着个小本子记啊记。他的满分试卷贴在他们班外面的墙上,供人瞻仰。
别说,字还写得挺好看的。
不过那时候我有点讨厌他,“差生”看“优等生”,哪能喜欢呢。
还没太有审美意识的时候,我爱吃还能吃,是个胖子。初三,我为了体育中考拼命减肥,爱上了打篮球,瘦下来之后模样大变。只怕我对天发誓、告诉他小学毕业照上站在最后一排的那个胖墩儿是我,他也不会相信。
长得差太多了。
更别提初中时我像打了生长激素一样疯狂长个,个子抽条,人又瘦了。长个长得太快,缺钙,夜里腿疼抽筋的滋味真是不好受。膝盖上长了生长纹,一条一条的波浪线,比肤色浅,很丑。他一点都不嫌弃,晚上他枕在我腿上看书,揪我腿毛,数我的生长纹,挠我痒痒肉,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多恶趣味。
我还不能说,就得惯着。
扯远了,扯远了。
反正不怪他认不出我,小学的我和高中的我差了那么多,他能认出我才怪。
我和他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我不学无术、天天混日子,他认真又刻板、活得严肃极了。斯斯文文的大男孩,做什么都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他长得清秀,是偶像剧和小说里男二号的长相。头发很软,手软,后来我知道了,他的身体和嘴唇也软。
早上起床洗漱的时候,没戴眼镜的他露出那一双美丽的眼睛,说话还有些刚刚睡醒的慵懒感觉。微微上扬的眼尾和懒洋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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