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任术刚,来来来,看看你这位保镖头子是否名副其实,夏冰小姐乃千金之躯,绝不能让庸人自误,玷污了名声。”宋秋雪一步迈了出来,抽刀砍向任术刚。
宋秋风面无表情,半眯着眼睛,打斗似乎与他无关。
宋秋刃不满的嘟嚷,声音不大,但却刚好能让宋秋风听见:大哥太偏心了,每次都是照顾秋雪,让他打头阵,爽翻天。
宋秋风嘴角抽搐,心里直叫冤,他对自己的两个弟弟的性格了若指掌,秋雪虽然冷血,喜欢折磨人,但是大事不糊涂,懂分寸,很少直接把人弄死。秋刃则正好相反,不出手则罢,动必见血,敌人非死及残,除非遇到不共戴天的敌人,自己哪敢轻易让秋刃出战啊。
南门策脸上疲赖,吊儿郎当的半眯着眼睛,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淡漠表情。
他腿脚发抖,左手拇指来回摩擦食指和中指,似乎被宋秋雪凶狠的砍杀吓到了。
但实际上,他精神高度集中,既要通过这场战斗,观察宋家武术的精华,也要通过此战观察四大保镖的心性,以免自己日后被他们卖了,还帮他们数钱。
“我哪里是秋雪大哥的对手,不如”任术刚见宋秋雪雪亮的大刀砍来,慌忙避让。
开玩笑,他哪敢跟宋秋雪真正动手啊,那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宋秋风虽说跟杨千里齐名,但都是老黄历了。四年不见踪影,城市的喧嚣和繁华,足以磨灭他曾经留下的一切痕迹。
更何况,他在明州停留的时间极短,任术刚所知道的事情,也是宋秋风跟在杨千里背后当跟屁虫。
但宋秋雪和宋秋刃不同,两人号称明州双煞,不是黑涩会,但比黑涩会更血腥残暴。
宋秋雪最著名的一战,是三年前在天上明珠酒吧,跟当时的黑帮少主朱怀峰抢风头,争夺明州花魁萧玉莲的头啖汤。
天上明珠是明州市最大最豪华的酒吧,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湛蓝酒吧跟它相比,相当于萤火之光与皓月之辉的。
萧玉莲被誉为明州市有史以来最漂亮的市花,气质与容貌并重,媒体杂志把她跟一九八八年的最美香港小姐相提并论,认为她各方面都不亚于那个香港小姐,而巧合的是,她正好是一九八八年出生。
朱怀峰一个电话,分分钟叫来百余悍将,云集天上明珠酒吧。
宋秋雪则丢掉手机,随手抄起一把餐刀,单枪匹马冲进敌群,杀了一个三进三出,摧枯拉朽般突破重重阻碍,在四面皆敌的情况下力擒朱怀峰。更具传奇色彩的是,倒地的黑涩会成员个个重伤,失去反抗力,却无一人死亡,但事后却因救治不及时而失血过多,全部死亡。
秋雪冷血之名,从此不胫而走。
此战直接导致朱怀峰所在的天河帮由盛转衰,随后在一连串的黑帮火并中,被其余三个帮会血洗,从明州黑道消失,朱怀峰不知去向。
宋秋雪本人则被宋老爷子抓回宋家老宅,面壁思过,禁足三年。但也因此免除了官方通缉,以及大小上百场、持续时间长达三年的官司,从侧面展现了宋氏家族的强大和睿智。
宋秋雪一年前结束面壁思过,他自嘲是“刑满释放”可是道上的人却都尊称为结束闭关修炼,重出江湖,所到之处,众人奉之为座上宾。在一些黑道人士心中的地位,比宋老爷子还高,仅次于自家帮主。
面对这样一个猛人,任术刚认为自己不动手的话,或许会遭受皮肉之苦,但一旦动手还击,肯定会是血光之灾。
至于黄永彬、张福宝、夏冰、以及南门策等人,他们实力更低,更加靠不住。
任术刚突然有种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不如你跪在地上,磕九九八十一个响头,再张嘴八十一下,我可以考虑收刀!”宋秋雪冷笑道。
你想罢手就罢手,把老宋家当成什么人了?宋家是软柿子吗?想捏就捏啊?
秋雪冷笑不已,二话不说,长刀翻转,化作一道白光掠空。
他的功夫,比三年前更强了,少了几分锋芒毕露,多了几分沉稳内敛,但是刀锋所向,却是多了几分的狠辣无情。
柔不可守,任术刚一个倏忽,被宋秋雪一巴掌甩在脸上,留下五道鲜红的血印,火辣辣的痛。
宋秋雪不由分说,趁机一个箭步冲上去,飞腿踢中任术刚小腹。
“啊!”任术刚连中两元,腹痛如绞,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太过分了!”夏冰不顾形象,尖叫着从二楼冲下来。
“冰姐,等等我,你别拿走药罐子,让我再涂抹一点。”沈凝在后面大叫道,她不懂武功,下面杀气冲天,不敢靠近,感觉黑乎乎的药物面膜不错,心里惦记着药罐子。
“鬼来了!”张福宝冒出一句话,引...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