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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出卖劳动力;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
这种摊丁入亩的改革。有着积极以及消极的两个方面影响:
在积极影响方面,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消极影响方面也相当明显:摊丁入亩使占有大量田地富户们被加派到较之以前更重的赋役负担;人民负担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增加,逃亡外地躲避赋税的情况愈演愈烈。“摊丁入亩”政策不能维持固定的征税数额从而抑制人民逃避税收。
而在眼下这个局势当中,以因为战乱动荡而变得地广人稀的大秦帝国而言,摊丁入亩的相应政策无疑就是一个笑话。因为人口的大幅减少,对于摊丁入亩而言,根本没有任何额外的收入,更加不用说这么一个情况对于大秦帝国的整体发展,同样没有什么好处。
康熙末年的人口在六千万人到一亿人之间,而大秦帝国眼下的人口基数连一千五百万都没有。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张嘉师实行摊丁入亩,除非他的脑袋被门夹了……
(清朝时期人口增殖最快。顺治、康熙、雍正三代只有人丁数,没有人口数。一般所称口数包括男女老小在内,指的是全部人口总数。丁数是把每户所出壮丁人数,只指成年男子可任军役和劳役的数字;每户丁数平均只有一至二人,而人口总数每户平均都在5人左右。
顺治、康熙、雍正三代。人丁数历年都在两千万左右,估计人口总数均在六千万至一亿人左右。到乾隆年间,丁赋(人头税)并入地税,以后滋生人丁不再课税,人口隐瞒少了,人口增加甚快。)
……
至于火耗归公……
张嘉师表示,假如他的商业化改革真的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这点“小钱”没有必要在意太多,而且火耗归公这玩意,可以说相当没用……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征纳运京的米谷,被雀鼠偷食损耗,称为雀鼠耗。汉朝时,每缴粮食一石,加耗两斗,后汉隐帝时,雀鼠耗由纳粮一石加耗两斗增到四斗。
雍正二年正式实施耗羡归公,最早在山西推行,二年七月,正式推广至全国,将明朝以降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清雍正年间通过定火耗以增加各级地方官薪给的重要措施。清初承明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雍正二年(1724)降旨实行耗羡归公,同时各省文职官员于俸银之外,增给养廉银。各省根据本省情况,每两地丁银明加火耗数分至1钱数分银不等。耗羡归公后,作为政府正常税收,统一征课,存留藩库,酌给本省文职官员养廉。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官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所以从很多方面而言,在眼下这个官员薪俸不算太低的环境下,火耗归公完全是画蛇添足,张嘉师也不认为这么一种改革有什么能够有效提升官员俸禄的地方……
当然,让官员贪多点钱,火耗归公反倒是一种不错的办法。
而且张嘉师也不介意官员做点什么副业,就连他自己,也掌握了比如说海盐,蜂蜜,纸张,烈酒等等算得上相当暴利的产业的相当一部分份额。
所以在这方面而言,张嘉师的宗旨就是,麾下官员要做一些正当副业,自然没什么问题,但是么,吃相太难看以及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就不要怨恨他会严惩这些不识趣的混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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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师在这方面的改革,包括日后推行的土地收归国有以及被后世人称之为海运行业的公元前193年正式放开海禁,开启了大秦帝国殖民时代的变革,被统称为张嘉师的三大改革。
这三大改革,极大程度影响了大秦帝国的国运走向。而张嘉师也没有像朱元璋那样,立下在很多方面都算坑人至极的《皇明祖训》。
张嘉师很清楚,一个时期的政策算得上正确,并不代表这个政策永远都是正确的。
以不变应万变的思维更多是一种自掘坟墓的想法。
张嘉师以后世的思维来推测很多事情,固然是有着一定的超脱,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他也不认为自己是永远是正确的“上帝”,很多政策一旦到了不合适的时候,抛弃掉换成最合适的修改方案,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所以在嬴珣亲政之后,张嘉师给自己儿子在这方面的告诫,有四个字:“因势利导。”
……
在大秦帝国后来的历史当中,能够做到因势利导的君主不多,但是一旦有人正确的做到这一点的君主,无一不是明君或者是受到称颂的贤德君王。
其中,以宣武帝嬴秀,靖武帝嬴裕,宣文帝嬴勉(公元734年~公元761年在位),孝文帝嬴魄(公元1132年~公元1177年在位),烈武帝嬴筱(公元1487年~公元1530年在位)以及昭武帝嬴冲(公元1833年~公元1881年在位)六位大秦帝国君主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改变了当其时大秦帝国面临的颓势,继续延续大秦帝国的国运走势。
可以说,大秦帝国的历代君主并不缺乏改革家,但是能够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合适的变革的人并不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