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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在2010年8月3号刊登了一篇八旬翁救人“求表扬”引发热议的文章。文章介绍了杭州市一市民在晨练中不慎跌入西湖,被几位八旬老翁救起。事后一八旬老翁要求被救人通过媒体宣传此事,被救人表示不理解,其女儿在网上发贴并对八旬老翁救人“求表扬”进行攻击。由此引发网民热议,一些网民纷纷对八旬老翁进行责难,逼迫八旬老翁出面做出解释。这一事件留给了我们太多的困惑,也留给我们太多的反思。
八旬老翁救人值得表扬,应该肯定,救人“求表扬”也无可非议。首先,这是老人应该获取的权益。助人为乐,舍己救人,见义勇为是社会的一些公德,公民在实施社会公德行为以后,理应受到社会的尊敬,这是他们付出的一种回报。第二,彰扬自我的一些优良品格是对自我价值的一种肯定。每个人都应该把自己最优良的品格、最高超的技能、最辉煌的亮点告诉社会,让社会对自己有一定的认识,让自我的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同。第三、它的终极目标是宣传社会公德,并不是沽名钓誉。八旬翁救人“求表扬”剖开其行为表面,其用意是为了宣传社会公德,并不是沽名钓誉。正如老人自己所说,我一个八十多岁的人了,一只脚已踏进黄土,名和利对我有什么用?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看到在场的人有很多,很多比我们年轻,但这些年轻人反而没有率先去救人,我觉得我们社会需要宣传社会公德。(老人说的是心里话,我充分相信这一点,试想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沽名钓誉?世界上有这样愚蠢的人吗?)第四、它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当今社会缺少的就是公平、正义。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抢劫却熟视无睹;公共车上横行扒偷却无人制止;大街小巷举刀行凶,事不关己;邪气甚嚣尘上,正气消声匿迹。助人为乐,舍己救人,见义勇为却成了沙漠里长不出的鲜花。这种状态长期下去,社会的安宁就得不到保证,社会的稳定就受到威胁。因此,弘扬正气,宣传美德就成了建设社会公德刻不容缓的社会工程,成了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迈出的步伐。因此,从这几个层面上来讲,八旬老翁救人“求表扬”无可非议。
八旬老翁救人“求表扬”受到责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我们过去对无名英雄吹得太高、捧得太高,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认识,做好事必须不留名才算真正英雄,值得人尊敬。反之,就是动机不纯、出发点不正确、沽名钓誉、龌龊。淡忘了助人为乐、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者的正当权益和诉求;淡忘了社会真正的需求和目标;淡忘了社会的核心价值;使思想认识走进误区,将错误观念植入了公众的心里。
无名英雄值得人尊敬无可非议,但值得尊敬的不是不留名,不是处事低调,而是因为他做了好事,对社会有了奉献,具备了社会公认的一种高贵品质。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助人为乐、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奉献精神。社会的真正需求和终极目标在于助人为乐、舍己救人、见义勇为高贵品质的建立,在于社会公德的建立。国家应努力致力的方向,就是应该让每个公民懂得应向什么人学习,应向什么人致敬,就是要致力于建立国家品格。因此,我在这里要大声地说一声:处事低调不是当今社会应努力推崇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