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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她打心底里不太满意现在的生活。
要说原因,自然是“钱”,或者说“营生”了。
无论在那个时代,钱永远都是比不可少的东西。
她也曾想过把自己那根玉簪卖了。
但是之后又怎么办呢?坐吃山空总不是办法。
而且这根簪子是她从六朝带来的为数不多的物品之一,同时也是她最喜欢的一根簪子。
要是把这念想也卖了,她怀疑自己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来处,成为南荒夷民神话中找不到家的妖鬼。
所以即使那天在超市里见到很多很多想买的东西,她都忍着,默默记下,想等着将来有一天赚够钱了,再把它们买回家——这是她暂时的梦想。
不过介于现在她还是个身份证都没有的黑户,这个梦想或许要推迟很久很久才能达成了。
可即使是这样,她也觉得自己还是够幸运的了。
因为自己暂时能有个住处,有个不错的营生,还有个不错的雇主,这一切都已经值得她珍惜了。
带着欢声笑语的一天匆匆过去,晚饭过后,两人照例打开电视机,窝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
看电视,是潘金莲一天中除了看书以外最喜欢的环节。
因为她发现电视剧人物的遭遇好像要比自己还要离奇地多,从这些人身上她觉得自己能学到很多东西,而且还能顺便看到自己前所未见的风景和事物。
如果不是王哲说看大多数电视节目都毫无意义,她觉得自己能盯着电视看上三天三夜——连广告都不肯错过的那种。
有潘姊儿这么一带动,只有在小时候喜爱看电视的王哲也“复古”了一回,饶有兴趣地陪着她看起了电视。
不看不知道,这一看,他还看得津津有味,许多在往常不屑一顾的情节在现在看来竟然颇有些新奇
难道是因为身边多了个大美人的缘故?
趁着播放到广告的间隙,王哲从冰箱里给潘金莲拿了一罐果汁,自己则开了一罐啤酒。
“潘姊儿,这才是看电视的标准姿势。”
说着,王哲蹬掉拖鞋,躺倒在沙发上,背后靠着靠枕,嘴里品着小酒,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反观另一边的潘金莲,全程都端端正正地坐着,胸口还担着二两肉,王哲光是看着都觉得累。
潘金莲看了看他,刚想脱掉拖鞋靠在沙发上,却突然想到自己还光着脚,于是急忙回到卧室套了双袜子,这才学着王哲的样子躺在沙发上。
还真别说,这姿势果然让她轻松不少。
看着潘金莲眼中的柔光,王哲暗自思索道:“我是不是在把潘姊儿往死宅的路上引?”
......
深夜,在王哲的再三催促下,电视迷潘金莲终于放弃电视,乖乖回床睡觉。
在潘金莲关好门后,王哲用凳子把自己垫高,把前几天藏在书架顶端的紫檀木简给取了下来。
“对不起了贵妃娘娘,你在那边当贵妃也没什么意思,最后还要上吊而死,不如过来陪陪潘姊儿,你们两个倒也有个伴儿。”
踌躇再三,王哲从其中取出歪歪扭扭刻着“杨玉环”三个字的那根木简,狠心掰成了两截。
就在他睁大眼睛,准备等待着一个大美人从天而降时,出乎意料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吗?”
王哲等了一个多小时,家里依旧静悄悄的,别说天降美人了,连二哈都懒得蹦一下。
“得,这根是假货。”
又等了一会儿,确认什么也没有发生以后,王哲把断成两截的木简扔在电脑桌上,打开空调,蒙头大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