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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酒的历史只能追溯到高中。换句话说出产一个酒鬼大概只需三至四年。
之前我勉强可以往好孩子阵营里凑而蒙混过关。那时我立志做一个拖拉机手,建设祖国四个现代化的时候又能兼顾着摆酷。因为当时拖拉机在乡下是很著名的车子,地位不亚于现在的大奔。但我每次搭顺风车都被癫得混身散架,却觉得很荣幸。而看到司机却可安坐于驾驶室,有时还能抽根旁边敬献的香烟。这就让我很羡慕,觉得很拉风。
到了高中就不同了,那时节正是嘴上长了点毛,所谓的青春时代,谢庭锋当红,我又迷上了摇滚,叛逆得不行。老爸鞭长莫及,我便有些为非人歹起来,喝酒便是沾上的孬习之一。
不过那时候喝的无非是两种酒:失恋酒与生日酒。
失恋酒喝过不了,当然,作陪的为多。你得尽一点兄弟的责任。几分钟点个头,嘴里不时哼哼几声,然后就一个劲的把好吃的菜往碗里划拉就行。酒是不需劝的,主角绝对的豪爽派。最后千万要记得掏他的钱买单。然后扶他回去。喝醉与吐是不行的,要严禁发生这种情况,不但太麻烦而且有失身的可能。这不是危方耸听,这可是许多前辈的经验之谈。
生日酒就难讲了,虽然喝的次数更多,但变数也多。一大帮人跟绿林好汉似的把酒当可乐喝,你又是热血青年。所以,我多次在这种情况之下把别人灌醉同时自己也喝趴下。我的酒量就是这么喝出来的。
到了大学那次数就更频繁了,时间多了钱也多了,而且难得的是同道中人也多了。就拿阿明来说,开学的时候从家里带了一壶十斤的烧酒过来。一到饭点就一口饭一口菜一口酒。我们立时惊为天人。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之下想不喝都难,而且意志薄弱的我。
更何况我们酒友遍布。不但本校喝,而且还坐车去别校喝。你也知道,大学假特多,不找点乐子简直没法过。所以我那时候的理想换成了作家。七八十年代全国各地混吃混喝的那种。酒饱饭足之后一抹嘴,道一声再会,飘然而去,无限潇洒。
有人说我那时写的东西有点乱,这恐怕跟喝多了不无关系。
现在到了外面就很少喝了。除了酒太贵之外酒友也很难找。你低声下气的他还看你不顺眼。这样的人怎么跟他酒逢知己千怀少?倒是怕一时兴起把酒瓶往他脑门砸。
只有一次还算是尽兴。那次赶上分毕业证,一大帮兄弟齐聚长安小湘村,推杯换盏杯盘狼籍乘兴而归。
另外的多次就比较泛味了。按龙哥的说法是不好意思喝。鼓起勇气好意思了又只是一人一瓶,谁叫每次都有一女的虎视眈眈在旁?淑女当前我们也不好意思放肆。这样很是痛苦,所以有时候我们会偷偷的跑去她们从不涉足的地摊喝酒宵夜,很是过瘾。
但洒家实在是不敢称酒中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