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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放沉默片刻,终于对秦峥道:“峥弟,小心应对。”
秦峥点头:“且行且看吧。”
很快到了第三日,秦峥将何笑所要的菜色食材都准备好了。还没到晌午时分,店里大部分都满客了,只除了为何笑预留的那个桌子。
大家也都猜到了,这位金光闪闪的爷就是凤凰城里的那位,听说是驾着金马车,带着金侍卫来的,就住在十里铺最豪华的蓬莱客栈的天字号第一间房里。消息很快传开,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大家都纷纷猜测,肯定是秦峥的路家菜美名远播,惊动了城主大人,这才使得城主大人亲自前来。大家纷纷猜测,或许是城主大人要请了秦峥去当专属大厨吧,又有的说哎呦那就可惜了,秦峥去当了大厨,咱们岂不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了。
当然更多的人是存着看热闹的心,知道今天晌午秦峥要向城主大人亮相那几道菜,不知道秦峥是否能做得出来,城主大人又是否满意,因为好奇这个,一群十里铺闲来无事的人包括少部分特意为此事滞留两日的客商,都是一早上就去一人饭庄占位置了,很多人没占到位置,很是遗憾,于是借着和秦峥有几分眼熟,号称要帮着洗菜,跑到了后院在窗户里偷看。这来的人中,自然有大家熟悉的,比如翠儿小姑娘。翠儿自从夏明月事件后,虽也来过一人饭庄,无奈都被拒之门外,如今听说了这事,巴巴地也要跟着来看看。
晌午时分,阳光正正照进饭庄,只见依然一身金衣的何笑摇摇摆摆的来了。他今日换了一个白色的头巾,上面依然是绣着金丝,黑袍上的图案不再是山河图,而是花鸟图,只可惜绣上的花鸟叼着的不是香兰等雅致之物,而是小金珠。
金光闪闪的何笑进了小小的饭庄,饭庄里人顿时觉得眼花。
秦峥恭候多时,当下便命托雷上菜,一道道菜摆了上来。
第一道菜是素醒酒冰,只见透亮的凝脂色泽新鲜,盈盈欲滴,盘子动时,凝脂微颤,饱满清美,偏偏这凝脂之中有数个梅花,嫣红绝美,娇媚绽放于琼脂之中,如泣如诉。这道菜刚一上桌,众人便闻到淡淡鲜香扑鼻而来,有梅花的淡香,也有琼脂的淡雅。终于几乎忍不住咽了口水,不知道如此绝美之吃食,吃在嘴里又是什么味道,是清亮解渴,还是沁人心脾?
众人正盯着那所谓的素醒酒冰流口水,忽又见路放上了第二道菜,所谓的拨霞供,却原来是切好的兔肉,在热锅中涮过后,再配上一小盆调料。这道菜的重点在于兔肉的鲜香,以及调料的搭配。从色泽上,众人看不出个所以然,只闻到那兔肉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让人感觉自己的真个肠胃都仿佛要动了起来,渴求着那点兔肉。兔肉也是吃过的,怎么平时没闻到有这么香的味道?或许他们回去应该再试试?
就在此时,又分别上了第三道菜蟹酿橙,最后则是主食酥琼叶和苍耳饭。每一道饭菜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新鲜味道,都让人几乎忍不住想扑上去尝上那么一口。
终于吞咽着口水,就着那边传来的味道吃着自己盘子里的菜,喔,其实自己盘子里的菜也很好吃的,可是这都是吃过的,没有城主大人盘子里的饭菜雅致新鲜啊!
何笑扇着那万年不离手的金骨扇,笑望着一盘盘菜端上来。看得出来,菜做得还是不错,盘子也特意买了用于搭配这些菜色的盘子,秦峥确实是用了心的。
待到菜上齐了,一旁的金衣侍卫为他递上了银箸,他便先品尝了一口素醒酒冰,慢慢咀嚼一番后,眼中便散出越发浓厚的笑意来,望着不远处的秦峥,点头说:“极好,极好。”
整顿饭,金色的何笑没有再说话,只含笑慢慢地吃饭。他吃得极其仔细优雅,吃完之后,嘴角不曾留下一点痕迹,盘子上也丝毫没有杯盘狼藉之感,而是十分整齐洁净。
整整一顿饭功夫,周围的人都不敢嬉闹说话,也都跟着默默地低下头吃饭。
总算,这位何笑城主把饭菜吃光了,竟然一点不剩的吃饭了。一旁的金衣侍卫递上了一块手帕,众人几乎要无语了,原来那手帕居然也是绣着金边的黄色!
何笑城主用郁金香染就的镶着金边的黄色手帕擦了手和嘴,这才悠悠然站起,道声:“走了。”
说完这个,竟然没和秦峥废话一句,就率领金衣侍卫离开了。
托雷从后面喃喃道:“这人性子也忒怪了点。”
秦峥倒不觉得奇怪,天底下怪人多得很,这位何笑城主,能够在这乱世之中做稳了凤凰城城主的宝座,又把凤凰城经营得风生水起,想来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吧。
如此过了两三日,这位何笑大人依然没有走,依然住在蓬莱客栈,不过竟然也没找过一人饭庄的麻烦。
托雷觉得不自在起来,他觉得必然有什么阴谋!
可是就在这一日,恰好初六,天上正飘散着漫天的雪,一个穿了金色衣服的卫士骑着高头大马地来到一人饭庄,从怀里掏出一个烫金的请帖。
打开一看,竟然是邀请秦峥去城外踏雪寻梅的。
上面还写着“遥闻城外腊梅极盛,梅花弄里有佳人,秦掌柜可否赏光,与我一道踏雪寻梅,遍觅芳踪。”
☆、第34章
托雷嘀咕道:“来了这里也几个月了,可没听说过这里什么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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