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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予不取,必遭天谴。
【在秦国的法治社会中,无业游民毫无疑问是不被容忍的。
刘邦此刻的出路于是也就无非几条:务农是没有兴趣的;推荐出仕需要德行和乡里的称誉,而他自打去当了游侠开始,就和这玩意再没有关联。
那就只能通过考试,出任小吏了。
秦国是个法治国家,办事的主要依据就是法律章程。
而我们大家都知道一点:尽管法律可能会因为制定的出发点和量刑的轻重而显得有些冷酷,但它的好处就在于对待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来说,都是一视同仁的。
而这一点放在秦的身上,就体现在于,哪怕知道六国遗民们肯定会对于自己的统治产生负面情绪,在基层官吏的选择与任免之上,实在的老秦人依旧选择照自己的规矩办事——又或者是以秦地的基础,也实在挑不出来更多的基层官吏了。
在这些六国故土,中央主要负责任命县令和主要官僚,而属下的官吏却全部由本地人出任,也算是为当地人参与政权建设打开门户了。】
“后世人真的很重视法律。”
张良回想着之前在刘启篇章被特意拎出来的肉刑改革,询问的目光看向了负责整次律令的萧何:“相国的次序,整理得又如何了呢?”
“我打算将其大致划分成狱律和旁律,将原本的《兴》《厩》《户》三篇集类为篇,再依据《韩子》的思想,将相近的律令进行整编……”
萧相沉吟了一会,随后有些无奈,苦笑着摇了摇头:“是个大工程,一时半会整理不完。还主要是在删繁去芜,具体的量刑和标准,恐怕到时候得多找几位熟悉这方面的人士来辅佐。”
若说熟悉法令,那肯定率先想到的是法家人。可是萧相想了想,又否决了这个人选:“法家虽然精通,但到底是严苛惯了的。”
他看向刘邦:“臣觉得,到时候除了法家人士,也可以找几位道家,甚至儒家的人士过来一同商讨。”
刘邦自然闻弦歌而知雅意,痛快地就点了头:刘启的儒法道三家并用,此刻虽然还不能完全地推广到上下,但在法律层面上却可以借鉴一二。
【这些官吏的选拔,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考试:文吏考读写计算,刘邦其实打小学过,哪怕后来生疏了捡起来也不算困难;武吏考剑术武艺,对于他这个游侠来说更是没有难度。
所以,大约在刘邦三十五岁那一年,他成功被任命为了泗水亭长,进入了秦朝体制内部,这段从对抗走向统治的经历,在未来可以说对他是收益颇丰。
但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就是在这个岗位上,他结识了自己未来开国集团的一些核心成员们。】
“!”
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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