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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爷,你不是吧?”朗歌反射性瑟缩了下,舔舔嘴角的血讨饶,“我已经外伤了,你还想搞个内出血吗?”
“少废话。”许风沐把他上身的骨头摸了遍,确定没断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
“分散一部分注意力,应该就没那么疼了。”把银亮的蝴|蝶刀举到他眼睛正上方,许风沐左手打了个响亮的响指,“看手。”
朗歌立刻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到右手上,还没等他看清手指,细长的刀已经在他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在空中划过的痕迹抡成一个圆满的圈。
麦田上的风吹拂过许风沐湿漉漉的刘海,午前的阳光贴在脸上,照亮他带着汗意的洒脱。
他转指和抛接的动作十分熟练,只需要肌肉记忆就能把整套复杂动作玩下来,甚至不需要观察安全柄的位置。中途还换了次手,在半空中旋转出漂亮的刀花后又是同样的难度的绕指。最后他把刀高高抛弃,合起刀握在手中。
朗歌的表情毫无过度的从不明觉厉到叹为观止,在他把刀收起来后发自内心的啪啪啪拍了好几下手。
许风沐这两年装得所有高冷英俊的逼加起来,都没刚才玩的几分钟刀帅。
那把刀他是见过的,锋利地贴着肉轻轻划拉下根本看不见血,要过两秒才能体会到皮开肉绽钻心的疼。可到了许风沐手里简直像是艺术品,甚至连挥刀中带出的风声和金属撞击声都是典雅的配乐。
这是只为他一个人而做的表演,光是这么想着,朗歌就觉得他心里的变态因子开始失控的鼓噪。
“你手上的伤,难道是玩刀划拉出来的?”
“一部分是,刚练的时候多少得受点伤。这玩意要是用活了,比其他刀都容易操控。”许风沐握拳又松开,重复几次,不以为然的看着手上七零八落的伤痕,“好点没?”
“嗯,刚才提心吊胆的看你玩刀,光顾着保命忘了疼。”朗歌慢吞吞坐起来,揉了揉最难受的肩关节,觉得长此以往不是个事,“沐爷,说真的,你身上的毛病打算治吗?”
“嗯。”
“啥?”他可能还没从刀影中缓过来,轻飘飘的产生了幻觉。
违拗症晚期的许风沐打算治病,真是本年度最让人震惊的事情了。
“治吧,”许风沐重复,“我配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