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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对爹这种生物没有什么概念,印象中无非就是无趣的中年人,或者刻板的老头子。即使换成汉尼拔这样的大杀器,在他眼中照样没有什么威胁性。
“反正我爱的又不是他。”金轩有一下没一下地薅着狮子毛,道,“既然已经被他知道了,那也算是过了明路了,以后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追巫承赫了,对吧?”
狮子呆滞地看着自己的主人,摇了摇头,表示并不认同他的看法。
“你摇头干什么?”金轩白它一眼,“我又没有问你的意见,你这么蠢,到现在连他的量子兽都没找到呢。”
“……”巴巴里狮子膝盖中箭,流着眼泪默默扭头爬走。
巫承赫第一天上课就受到了好几个同学关心的慰问,连马洛都纡尊降贵来问他:“老头子说你病得厉害,现在怎么样?”
“没事,都好了。”巫承赫对他还有点心有余悸,毕竟就那天的情况看马洛和他是相容的,相容度可能还超过了百分之六十。虽然他现在未成年,不会分泌信息素,但时刻和这样的定时炸弹呆在一个教室里,还是挺紧张的。
“要参加棒球社吗?你太弱了,可能练一练会好。”马洛对那天忘记帮他请假的事一直有点歉意,别别扭扭道,“我不在棒球社,但社长是我朋友,我可以帮你说说。”
“谢谢,不用了,我对棒球不感兴趣。”巫承赫觉得以自己的身高还是不要挑战这种激烈的运动了,但看马洛的脸色有点不高兴,又道,“我跑不快,可能会拖后腿,不如打打乒乓球什么的。”
“随便你。”马洛觉得自己的责任已经尽到了,冷着脸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少顷通过全息课件给他发了个消息:上两周的笔记我都做好了,发给你,记得晚上回去补习。
巫承赫没想到便宜弟弟在中二面瘫脸之下,居然藏着一颗圣母小清新的心,感激道:谢谢!
也许是因为金轩的出现,汉尼拔对巫承赫多少有些担心,接下来连着三天都住在他这边。
巫承赫糟心的不行,又不敢请他回自己家去住,毕竟这个房子是属于汉尼拔的,他没道理把屋主往外轰。想来想去只好把所有的账都记在了金轩头上,私底下又把这杀马特骂了个半死。
好不容易挨到周五,第二天就是情人节了,汉尼拔还是没有回家的迹象,巫承赫拐弯抹角问他为什么不回去,才知道马洛去棒球队集训了,莉莉兹在兵站,整个家就剩下汉尼拔一个人,来这里是他唯一的选择。
大过节的,巫承赫在便宜爹的监视下压力略大,吃完晚饭,趴在茶几上看功课。汉尼拔最近对他慈爱得不得了,坐在吧台边给他削水果。
时针走过八点半,门禁忽然响了。
“我来,你继续学习。”汉尼拔放下水果刀便去开门。巫承赫担心是金轩,也站了起来。汉尼拔见他跟过来,微微皱眉,但并没有阻止。
打开门,外面站着的果然是金轩。
他今天的造型怕是自打巫承赫认识他以来最正常的一次——白衬衫,黑长裤,没有毛边,没有破洞,也没有“打倒汉尼拔”之类的反动标语。头发整齐束着,露出饱满的额头,飞扬的剑眉,以及冷淡桀骜的丹凤眼。
他似乎早就料到开门的会是汉尼拔,微微欠身,礼貌地道:“晚上好,叔叔。”
“……”汉尼拔的表情瞬间变得十分的微妙——联邦人尽皆知,总统金辙是个独身主义者,终身未婚,到三十二岁时才拿父母赠予的精子和卵子给自己造了个弟弟。说是弟弟,其实是当儿子养的。所以金轩虽然只有二十四岁,金辙其实已经五十六岁了,比汉尼拔还要大九岁。
金辙曾经在远航军服役,汉尼拔与他共事过一段时间,两人一直兄弟相称,所以按辈分金轩喊他一声“大哥”就足够了,而且之前他们在首都见过几次面,他也确实是这么叫的。
现在这小子忽然改口,还大言不惭喊他“叔叔”,意图之明显简直令人发指。
孩子,你丫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吗?
☆、进击的男神
金轩厚颜无耻地给自己降了个辈分,但对着“汉尼拔叔叔”时表情仍旧是高贵冷艳的,身上的男神范儿满得都要溢出来了:“对不起打扰了,我是来找巫承赫的,我能见见他吗?”
汉尼拔危险地眯了眯眼睛,接下他这一招,但并不打算放他进门:“他在复习功课,有什么我能转达的吗?”
“我能亲自跟他说吗?”金轩话说得非常礼貌,态度却极其强势。他的巴巴里雄狮站在他身侧,半透明的琥珀色眼睛冷冷看着汉尼拔肩头的黑栗雕,虽然因为主人的压制没有冲进房间,但粗重的鼻息预示着它心情非常不爽。
巫承赫站在汉尼拔身后,被他高大的身影完全挡住,心里却十分的不是滋味。尽管他一向对便宜爹尊敬感激,但并不意味着会听任别人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已经十七岁了,作为监护人汉尼拔有劝告和建议的权利,却没有替他做决定的权利。别说他不打算和金轩谈恋爱,就算他真谈了,汉尼拔也不能这样简单粗暴地禁止他们见面。
所以巫承赫没有再给汉尼拔干涉自己的机会,在他拒绝金轩之前开口道:“我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