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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最后说来说去,他还是个用脸蛋骗女人的混蛋。
因为,蓝眼睛在米国这种移民国家,其实很普通。
甚至普通到,弗兰克走在大街上,迎面路过的十个女人里就有三个是蓝眼睛。
不想被人说成软饭王的弗兰克,就想知道李长亨给他的支票,是如何造出来的。
可一想到李长亨那双漠视的双眼,弗兰克打心底里冒出一丝惧怕的心思,猛的摇摇头,
“算了,过了这次考验,看看亨利那混蛋给我多少利润。
要是能赚到的钱,比自己一个人做要多的话,那就和他合作一段时间”。
接下来弗兰克没再去银行,而是挑选了九家酒店,轻易就兑换掉剩下的支票。
然后找了个商城的洗手间,把大盖帽和机长服收进手提包里,换上风衣吹着口哨离开。
晚上十点,坐在昨天那家咖啡馆,等着李长亨出现。
而李长亨此时已经站在咖啡馆对面,三百米外的一栋小楼顶层,手拿着个望远镜,观察弗兰克的同时,也在观察咖啡馆附近过往、停留的车辆和行人。
这么做虽然感觉多此一举,但小心点,并养成习惯,总有好处的。
说起来,这年头的FB1,纽约警察绝对没后世那么专业,更不可能像未来电影里演的那么神奇。
首先一个大破绽就是,探员们用来通讯的设备,没法和后世一样小。
就连00年时期,保护总桶的特勤,戴在耳朵上的耳塞,不仅大,更不是无线链接。
那条一圈、一圈的线圈,藏的再好,链接耳朵的部位还是会暴露他们的身份。
而且说起来很奇怪,FB1的工作人员除了明确有交战的情形,否则日常工作、出外勤的时候必须西服。
而西服其实很容易在行走、坐着、抬手的时候,暴露他们藏在腰间,或者腋下的枪套。
晚上10点30分,弗兰克已经等的不耐烦的时候,一个服务员拿着个信封走过来,“弗兰克?”
弗兰克一愣,直到看到信封上的泛美标志,他才点点头,接过信封。
看完信后,低声骂道,“见鬼的亨利,还是喜欢这么鬼鬼祟祟”。
随手在桌上扔了两张1美元的钞票,推门离开咖啡馆,往对面不远处的小公园而去。
而李长亨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试试弗兰克会不会变的谨慎点。
可让他失望的是,弗兰克看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
“伙计,只是见个面而已,有必要搞的这么复杂吗?”
“呵呵,确实没必要”。
李长亨脸上笑呵呵,心里却无奈的想着,一个人的性格看来确实是天生的,不吃大亏,遭逢巨变的话,没那么容易改。
接过弗兰克递过来的十个信封,随手还给他一个信封,然后看都没看就放进内口袋里。
“照片”。
弗兰克拿出以前照的一寸照片,好奇的问道,“你给我做的飞行员证件上,写的是什么名字?总不可能是我的真名吧”。
李长亨笑着道,“弗兰克-霍普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