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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福老远的瞧见人影。
连忙迎了上去,就看见血拉糊糊的余庆,惊呼道:“怎么这么多血?伤到哪里了?”
余庆抽了抽嘴角,他能说就小腿肚被草擦了一点红痕么?
时凌恒之前已经检查过了,说道:“应该没受伤,是大猫的血,不过他身上血腥味太重,我带着有些麻烦,劳烦村长你照顾一下。”
李大福诶呦一声连忙应了下来,没受伤就好没受伤就好。
等时凌恒带着55式再次上山,李大福就忍不住开口:“你说你这小子逞什么能,腿吓软了吧,竟给时知青添麻烦。”
余庆脸色不怎么好看,身上的血腥味也难闻的厉害,他还记得那大猫血口一张眼看就要一口吞了自己,那口中难闻的腥臭味道。
虎口逃生,难免有些后怕。
又想到时凌恒,心中有些复杂,要不是他,自己就要死了。
山下,李大福只听到几声响,心中惦记着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那边时凌恒已经下山了……
这一日,向阳大队比过年还要热闹。
看看,一只大猫,两只野猪,都是硬货啊,多少日子没有沾过一点肉腥了,按照规矩可也考虑人情,时凌恒分了二十来斤,剩余的归公家,村民可以用工分换。
而余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当天回去晚上就了热,身上泛起可怕的红疹,送到县城的医院诊断之后,确诊为传染性质。
这样一来,自然是要隔绝的。
余庆还在床上昏昏沉沉,不清楚外面生什么的情况下,自己已经被时凌恒坑的隔绝了。
而时凌恒因为这次打猎,从前不怎么待见知青的村民们瞧见他,竟然难得的露出了笑容。
“我看时知青和其他知青不一样……干活踏实人也好……”
“就是,那山上的野物谁不怕啊……”
“时知青也就是个知青,若是不管,咱们村子里谁都说什么,可是他不但给解决了,还给咱们弄了肉来……”
“真是个好孩子啊……”
一时间,时凌恒在向阳大队成为最受欢迎的知青。
恩,至于其他知青,在村民眼中还是来和他们抢粮食的,要被嫌弃的城里人。
实在也怪不得村民,除了时凌恒很好的适应了劳动工作其他知青都是手忙脚乱的,其中以姜成和姜依最为典型。
姜成和姜依原本就因为接人的事情闹得李大福心里不痛快,你说给你们安排了活计,让你们除草,你们把秧苗给拔了是什么情况……
这是对我不满啊……
你们对我不满,也不能拿粮食撒气啊。
尤其这种举动看在对粮食珍而重之的村民眼中,更是罪大恶极。
时凌恒今日帮着一位村里的孤寡老人修理了茅草屋顶,一身茅草刺痒,就准备回知青点冲个澡,刚一进院子,就听见有人愤懑不平的声音。
“哥,你看我的手,都是磨出来的血,才多久,我的手糙的我都不敢相信,我不要留在这里,我要回去……”
说着还带着哭腔。
男人无力的安慰了几句:“妹妹,没办法回去的,你,你,你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