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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结婚了,明天晚上请客,来吗?”
因为然的一句话,我到了他的城市。同我的城市不同,这里有更多的钢筋水泥,到处都是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的忙碌,似乎没有再没有其他表情。
然告诉我,他包下一个酒吧房间,做为请客地点。
我爱然,爱的可以放弃自己,却不能放弃他。可是他不知道,我不敢说,怕坦白了一切,我们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可,去参加然的婚礼,去看他牵别的女子的手过一生。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气量,可以包容这一切。甚至不敢肯定,自己会不会在婚礼上哭出来。
临行前,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他结婚后,你就不要再见他吧。这样,对你对他都会好。去吧,见他最后一面。
最后一面?我思索着。或许吧,这是最后一面,以后,我不再见他。就让这爱深埋吧,没有人知道,也不必让谁知道了。他,有他的世界。
我到的时候,看到然正坐在沙发上,被几个好友簇拥着,一起笑闹。他身边那个拿着麦克唱歌的女子,应该就是他的未婚妻吧。一屋子的人,只有她是我不认识的。
见我进来,朋友们叫嚷着就差我一个了。
然看到了我,走过来,笑着说:你迟到了。
他的笑依然阳光,这次,却怎样都无法让我从冰冷中感受温暖。
我解释说:没买到车票。
哪位是你女朋友?我问出最想知道的。
然朝身后一回头,随即转过来说:那个正唱歌的就是,她叫玲。
忽然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扭头一看,是丁。她递来一杯酒,让我喝下去,笑着说,这算做晚到的惩罚。
我接过来,在然惊讶的目光下,一口气喝掉。
随后,甲乙丙丁的朋友们都来让我喝,一个都没有挡,全部喝了下去。
某甲说:你比以前漂亮了啊。
某乙说:也比以前更能喝了。
终于,所有的人又去围着然和玲闹他们去了。有人想看他们喝交杯酒,有人让他们唱知心爱人。
我找了角落的座位坐下,静静的看着然。
他还像从前那样,很爱笑。漂亮的虎牙总是在他弯起唇角时若隐若现,显得他很孩子气。很喜欢他的头发,丝丝柔顺的那种。
曾经他臭美的说,他的头发可以去拍柏丽丝广告,顶替谢霆锋。
我就举起拳头捶在他的肩膀,对他说,霆锋是没人可以替代的。
我常对然说,我爱谢霆锋,他就是老了我都会爱。他像是抓住我的把柄一样,每次我一提出什么反对他的意见,他就会拿撕掉霆锋海报来要挟我,逼我同意他的说法。
然在唱歌了,张信哲的从开始到现在。这时我才注意,然今天穿的是森马的上衣,霆锋代言的品牌。
我招唤服务生拿来几个大杯,全部倒满酒,一字排面前。
听说,喝醉就可以忘记所有。如果可以,我真想忘了自己爱然。或许,忘了他,我就不会难过。
一杯接一杯的喝着,我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只知道,曾经和然一起的日子越来越清晰,清晰的好像不是两年的事情,而就是在昨天一样。
你叫琳?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我抬起头,看着坐在身边的女子。是玲。我礼貌的点点头。
玲长的很漂亮,小巧的鼻子和嘴巴,眼睛虽然不大,却很有神。
你很漂亮。我称赞她。
她半天没讲话,只是盯着我看。我被看的有些不自在,刚要张口,她却摇摇头,笑了。
我迷惑的看着她。她却指着我面前的一大堆空酒罐,问:这都是你喝的?
我笑笑,递给她一杯:你要吗?
她摇摇头,问:你怎么不去唱歌?
我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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