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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妻子的结合完全是缘份,我们是通过同学的介绍相识的。没有花前月下,没有卿卿我我,就走上了婚姻的殿堂。
当时,我已经29岁,她26岁,我俩在相识之前,都有过婚姻小插曲。据她说,追她的人和给她作介绍的人不少,但她一个也没有看上;而我呢,虽然没有主动追赶过女孩子,但由别人牵线,也认识过几个女孩,可是没一个看上我,不是嫌我穷,就是嫌我个子矮小及相貌平平。但在我看来,同我谈对象的女孩子中,除像貌以外,论学历,论能力,论为人,没有一个比得上我的妻子。后来,我问她:“我的条件那么差,你怎么会看上我?”妻子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第一次见到你,就一心想要同你在一起。”我说:“真有这事,那你对我还是一见钟情罗!”这时,她扬起拳头,重重地锤了我两下,真是打是爱,骂是疼。
但是说实话,我觉得她人心地善良,很亲切,然而我对她爱的感觉好象不明显。因为我这个人生性比较懦弱,胆小怕事,只喜欢那种温柔闲静的女孩子。而我妻子恰恰相反,性格开朗,活泼好动,举止粗放豪爽,说话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因此,我曾多次暗示与她分手,但她总不醒悟,与我越粘越近,最后,我不得不举手投降,当了她的俘虏。因为我认为人人都有爱的权力,既然她爱上了我,我又怎能去剥夺她的权力呢!我们结婚成家已二十多年,我对当时的投降一点也不后悔。我们在一起碰碰磕磕的事虽然不少,甚至闹离婚的话也说过,但从未列入议事日程,只当玩笑说说而已。我们是两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之所以能和平共处,相濡以沫已二十多年,这就是我懂得“被爱是福”的原故。因为爱给我带来了无穷的福音:
爱不嫌穷。我同妻子谈对象之前,我的经济状况,真是穷得叮当响。当时,我还在读大学四年级,父母已年近七旬,母亲又经常生病,家里的经济收入微乎其微,父母供我读书的钱,都有是东挪西借。因此,根本就没有钱给我谈恋爱。同妻子初次见面那天,我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只好借了一身衣服出埸,因为不合身,我感到很别扭。妻子后来对我说:“你那天穿的那身衣服很好看,就是做大了一点。”纸包不住火,我只好坦白:“那身衣服其实是借来的。”从谈恋爱到结婚,我没给她买一件象样的礼物,更没有给她和她家里送过金钱,连一个象征礼节的红包都有没给过,而她非常体贴我的困难,一点也没有责怪和为难我,使我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完成了人生中最大的一项事业。后来,妻子常取笑我是叫化子,空手讨老婆。我说,那是我运气好,所以能空手捡活宝。这时,她又会赏我一顿老拳。
爱不嫌丑。我的相貌虽不算太丑,但用其貌不扬一词来表述是一点也不为过的,尤其是我这1。60米的身材,被列为三等残疾,而我妻子的身高也有1。60米,在女子中算是中上身材,加上高跟鞋,明显地比我高出一大截,两人在一起很不般配。开始,我对两人身高的反差很有顾虑,她反而开导我说:“你的身材这么矮,再找个比你矮的老婆,生出来的小孩会更矮,那怎么对得起观众!”她这么一说,我实在是没辙了,只好死心塌地地跟她凑到了一块。但心里上的自卑和压抑感还是在作怪,所以,我很少同她去散步、逛街。而她也很理解我,一般都不要求我同她排队子、压马路。有空,我们就呆在家里看书、看电视,或玩玩纸牌游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爱不嫌贱。我虽是恢复高考后的新三届大学本科生,当时分在地委党校工作,工作和生活条件都比较好。但是,我不喜欢教书,更不喜欢那种政治氛围,在那里干了不到一年,就主动跳槽,到一个当时只有三个人的科级单位搞专业技术工作,论政治地位,可说是一下子从天上掉到了地下。当时,我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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