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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木风准备了不少好吃的,刀切白肉蘸酱,竹笋排骨汤,青菜,白菜,酱炒粉条,蒸风干鹿腿等等。人多,菜多准备点不会错,免得不够吃尴尬。唐轩和林佐两个是什么东西都往他家搬,什么风干野猪肉,风干野鸡鹿肉什么的,是拦都拦不住,所以干脆就由着这两人。
唐安文带着两个小的来到山边,哪里有着细细的水流溢出,不但草长得好,就是蚯蚓也多,一锄头挖开,总能找到不少大大小小的蚯蚓,现在他们家的小鸡长大了很多,大的蚯蚓也完全没有问题,两个小家伙不管大小都夹进竹筒中,其中也有小呆的口粮。
唐安文挖开一小片地,让两个孩子找着,他拿起镰刀,割了大半篮子的青草,家里的鸡和养的几只野兔都可以喂青草。唐安文想着什么时候等母野兔生了,就把那些兔子处理了,说实话养这野兔味儿真有些大。
好在木风每天一大早起来,就先清理院子角落的兔笼子,除了那个小角落,院子里其它地方还是没有什么味儿的,不然唐安文立马就把那些野兔给处理了。
唐安文割了一篮子的青草,两个小家伙也夹了不少的蚯蚓,东西都被放在篮子里。
唐果和唐豆好像在细细的水流中找到什么好玩的,唐安文低头看看,原来是水中有几只水蝾螈,非常的小,只有孩子小指头那么大。两个小家伙正拿着筷子左右夹攻,希望能夹住一只,倒是也不敢直接用手去抓,不过这水蝾螈滑溜的很,筷子又如何能够夹的住,唐安文也不去打扰两个小家伙,他坐在一颗大石上,静静的注视着两个小家伙嬉戏玩闹。
远处就传来唐轩的招呼声,唐安文站起来回了一声,就看到唐轩他们三个从山里回来了。
看着有些垂头丧气的罗凌唐安文问道:“罗凌你怎么了,没有找到你要的药材吗?怎么看着没有精神啊。”
罗凌看向唐安文,他心情有点儿失落,今天原本想要去找一样草药的,明明他们这里也有知了,为什么就没有这种草药,这东西价格挺高,尤其是他们从南边买过来,价格更加是居高不下,他想着若是他也能在山里找到,那价格自然就能够少很多,能让更多的人使用这种对身体很有好处的药物。
唐轩看着耷拉着脑袋没有什么精神的罗凌回道:“别提了,罗凌说的药材这里都没有,林佐也没有见过,我就更别提了,看来他还得去翻阅古书,说不定就能找到那些药材的出处,这样找起来就简单了。我们这大山里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我找了一些黑木耳,这个要焯水才能吃了。还抓了两只大田鸡,每只怎么也有大半斤了,让木风给做了,味道肯定很鲜。”
提到吃的唐轩那是滔滔不绝,他是不会做,以前看到山沟里田鸡窜过,也不过吞吞口水在心里过过瘾罢了,谁让他和林佐都做不好吃呢,现在有了木风,以后大山里有什么好吃的,唐轩都准备弄些回来,让木风帮忙做了吃,想到这些唐轩就已经开始口水泛滥了。
唐轩提到吃的,唐安文也感觉肚子饿了,跑到唐安文身边好奇盯着,唐轩手里被草藤绑着的田鸡的唐果,肚子更是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
唐安文笑着说道:“小孩子肚子饿的快,走了我们都回去,你们阿姆应该做好饭菜了,我们回家吃饭。罗凌别气馁,什么事都不是一次就成的,虽然你遇到了不少的挫折,不过你认识了我们再群朋友,你想找什么药材,告诉我们,我们慢慢帮你找,一年找不到,就找两年,两年找不到,就找三年,总有一天能够找打的。”
唐安文的话鼓励了罗凌,略有些垂头丧气的罗凌也点点头,他也想到了,若是这么好找,哪里还用的着他去找,价格这么高,早应该有人找到了,还是要慢慢来,他准备回去寻找一些药草集,等找到药草的生长环境,这样找起来就容易多了,比现在这样没有头绪乱找可好多了。
等一群人来到唐安文家中,饭已经煮好了,唐安文把草提到鸡笼那边放着,回来洗好手让两个孩子也过来洗手,再才进了厨房帮忙。
唐轩和林佐也不当自己是外人,他们把竹桌子和凳子都搬到院子,人有些多,厨房就显得有些拥挤,如果没有他们几个,唐安文他们四个人,四米的厨房加饭厅,倒是绰绰有余。
唐安文端着木风煮好的菜摆在院子里,刚才木风偷偷在他嘴里塞了一块被切的非常薄,几乎透明的白切肉,那蘸着酱料的口感超级好,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酱汁更是鲜美非常,他喜欢这道菜,绝对不会比上辈子在大饭店里的白切肉差,甚至因为肉质更好,余味更加香浓。
唐安文想着要是他的漫画书计划不成功,那干脆就带着木风开家小酒楼,就凭着木风的手艺,想不红火都难。想想木风在后厨掌厨,他在前面招呼客人,那感觉其实也不错,还有两个小家伙如果在大些,也能帮上忙,洗洗菜什么的,于是一家人都有活儿做了。
木风端着最后一个菜出来,看着正不知道想什么的唐安文说道:“阿文开饭了,别傻愣着,罗凌你去把碗筷拿出来,豆子果果别在围着田鸡看了,赶紧过来吃饭,手洗了没有,没有赶紧去洗,那田鸡要等晚上烧,等吃完饭你们等下还可以在看。”
于是两个蹲在院子门口,好奇观察黑乎乎大田鸡的唐果和唐豆都跑回来。那长得有些像青蛙,个头却大很多很多长相有些恐怖黑乎乎的大家伙,让两个小家伙既新奇又充满了好奇还带着害怕。这田鸡他们头一次见到,这黑乎乎的大东西真能吃,真像唐轩叔叔说的这么好吃吗?两个小家伙疑惑了。
唐轩听到木风说等晚上做,他有些馋的说道:“木风别等晚上了,等会儿我们就把它们弄吃了吧,我已经很久没有尝过了,今天好不易运气好逮到两只,我们都尝尝,那味道可鲜美了。”
唐安文听到唐轩的话笑道:“你个吃货,有本事自己做去,这么多吃的都塞不住你的嘴啊,小心等下吃撑着了。”
唐轩也不认输道:“我吃货,唐安文你又能好到哪里去,有种木风等下做了你别吃,省下来给咱们的唐果和豆子吃,你们说是不是,这么好吃的东西想想就流口水了……”
木风见两人一边吃还不忘记打嘴仗连忙圆场道:“好了、好了、都别吵嘴了,赶紧吃饭,不然凉了就不好吃,都尝尝今天中午的菜和平时又什么不同,我可是花了心思做的。至于田鸡,你们要是能说出什么不一样,等吃好午饭我就给你们做了,让你们尝尝鲜。”
唐轩听到木风的话马上说道:“好,木风这可是你说的,我一定要留着肚子,林佐你也别吃撑着了,等下一定要尝一块,明天我们继续去抓田鸡,这次怎么也要吃个过瘾。”
罗凌也被唐轩那副谗样给勾起了兴趣,他从小在城里长大,别说吃过了,连见都没有见过再玩意。这趴在地上黑乎乎的一大坨,如果不动就会以为是泥吧的东西,真有唐轩说的这么美味,等下怎么也要尝一下。
木风点头道:“行,你去抓,抓多少我都给你们做,田鸡这东西确实挺好吃,他阿姆的部族对这些长相奇特的东西有着特殊的嗜好,他小时候虽然没怎么做过,但是吃过不少,也跟着阿姆身后看着阿姆做过很多次。
虽然来到这里后就没有在做过,继姆试着做过,可惜味道不怎么好,逐渐的他爹也就不在提起边塞那边的美食了,木风想着他可以重新把这些都捡起来,豆子和果果都留着木哈族的血,不能让孩子忘本,也可以让阿文了解一下他曾经出生的部落。
这一桌子菜被几个人扫荡一空,唐轩说不出个所以然,就是觉得今天的菜比往常更加鲜美一些,而唐安文自然明白,木哈肯定用了新制作出的鲜味酱油,若是没有再酱油,白切肉绝对不会这么好吃,中午六个菜里,除了白菜和竹笋顿排骨没有放酱油外,尤其是酱料腊肉炒粉条特别好吃。
罗凌也觉得好吃,比镇上酒楼里的都好吃,但是他是个双手不沾阳春指的人,自然说不出个所以然。
只有林佐说道:“木风你加了鱼干是不是,还有香松针叶,青菜里面就有那股淡淡的鲜味,粉条也特别好吃,蒸风干腊肉里面也有,白切肉都能赶上城里大厨做出来的味道,今天中午的菜都很好吃。”
唐轩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说道:“木风田鸡还是晚上做吧,这菜太好吃了,一时间忘记留肚子了。”
边上的唐安文听了哈哈大笑道:“木风等下就做,看称不死你这贪吃的家伙,一看就吃撑到了。”
唐轩听到唐安文的话马上反驳道:“你好意思说我,你也没比我少吃,我是吃货,你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吃货。”
木风看着两个又要争吵起来连忙打岔道:“你们都别吵了,阿文和我一起收拾碗筷,豆子果果你们可以去睡午觉,林佐你们先坐着消消食,等下把上午的事和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罗凌和林佐点点头,唐轩对这事其实不是很清楚,他也很想知道林佐身上发生了什么。以前他不是没有问过林佐,不过林佐总会把话提岔开,他也就不在多问了,就知道林佐当年被人追杀到米田镇的运河。
那天唐轩和往常一样跑去镇上玩,发现一个受伤的少年昏迷在运河边,远处一些侍卫一般的人在寻找着什么,十二三岁的唐轩鬼使神差就把昏迷的少年藏了起来。
他现在有时还会在林佐的耳边念叨,他是如何辛苦如何辛苦的把林佐藏在树洞中的,这可是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地方,当然也因为足够秘密,林佐才能被这神经大条的孩子藏起来,并且带回到唐家村的后山中继续藏着。
林佐点头,他帮忙收拾了桌子上的碗筷,之后和唐轩罗凌两个,把院子里的桌子和椅子都搬回到厨房,唐安文把木风洗好的碗放到竹柜子里,他不得不感叹林佐做出来的东西,真是相当不错,既实用又美观,可惜了这人现在却是个见不得光的,不然这么有本事的人怎么也不可能窝在这深山老林中。
洗好碗唐安文进了卧室,就看着两个孩子已经歪歪扭扭躺在床上睡着了,他给两个孩子盖好被子压好被角,这才重新出来,也听听林佐的故事。
木风泡了茶水,这茶也不是什么好茶叶,而是木风前些天刚采的野茶,不多山上野茶树非常少,也就平时尝尝茶水味儿。
林佐终于开始述说他的事,当年他家里很不错,虽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但也算小有薄产,可惜他爹和阿姆一次出海,不但丢了货物,连命都丢了。林佐家里有个堂哥,容貌非常美丽,不管是学识还是其他方面都异常出色,他们家里一些小的产业就由堂哥管理着,所以就算林佐的阿爹阿姆出了事,林佐的生活还算是比较好的。
好景不长,他堂哥因为长相出众,被府衙大少爷媳妇的无良弟弟看中,威逼利诱都无法打动他堂哥后,对方就使用了奸计,堂哥身子差点被侮辱了,幸好林佐及时的救出堂哥,林佐一怒之下,不但烧了对方的房子,连那位欺负他哥哥的凶手也被烧死了。
当时是真的非常危险,若不是这位被烧死的人品实在有问题,坏事做的太多,林佐杀死了对方,让很多被欺负过的人家吃了恶气,不少的人帮助林佐逃出了城,后来林佐还是被那些侍卫找到蛛丝马迹,最后帮林佐他们逃出的船夫,干脆就翻了船,让林佐和他堂哥游泳逃走。
然后他就和堂哥分开,因为在水中受了伤,在爬上岸后林佐就昏迷过去了,那些侍卫就沿着下游寻找,好在当时遇到唐轩这个傻小子救了他,不然现在的他很可能已经被活扒了,连尸骨都找不出来了,那被林佐杀死的人,是府衙大少爷公子唯一的弟弟,一脉单传的。
后面的事林佐就不知道,他逃来这里后,就跟着唐轩进了山,后来他在山里遇到了一位老猎人,唐轩就跟着对方学习打猎,当唐轩阿姆去世后,林佐干脆就把唐轩接回到身边,他从很早前就暗暗的喜欢上这个做事大条,不懂还要装懂,不坏却想装坏的小子。
罗凌低咳一声道:“后面的我来说吧,原本府衙大少爷的媳妇并不受府衙老爷赏识,不过这些年那位大少爷是越来越有出息,那位大少的媳妇肚子争气的很,给府衙大少爷连着生下三个小子,加上他很得大少喜爱,自然手里的权利越来越大,钱财也越来越多。虽然无法直接让府衙通缉你,但是却可以不断的加重你项上人头的价值。好在城里很多人都知道那位死有余辜,倒是没有什么人会在提起你,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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