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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不缺少怀旧气息的城市,尤其是在成列着众多不同时期经典代表作的美术馆。
“你的意思是,当初跟简语约定好的路明远,本来要加害的那个人,是我?”
简宁的声音飘忽,她望着水彩画中那个笑容肆意,穿着一身得体学士服,怀抱一条用学士帽装起来的小奶狗的男子,终于反应过来当初在凌老爷子房内,为何看到相应照片时,会冒出一股子熟悉感。
因为这个男人笑起来,眉宇跟路单有三分相像,再加上对方撞倒简语后,曾骇然不定的跟她对视了眼,但由于路明远当时很快窜逃,简宁根本来不及瞧个仔细,瞬间淹没在路人的围观和议论中。
面对简宁的疑问,这时的路单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明远从学生时代开始,就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呵,我真应该把他的日记整理出来给你瞧瞧,里面满满的都是对简语的爱慕痴迷。他谈恋爱时,我偷翻过一次,当时还觉得很可笑,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还说什么‘只要她需要,我愿掏出心脏,献出自己的忠诚’。”
听着路单唏嘘的感慨,简宁不可置信地,“结果,他真掏了?”
“差不多吧,不仅掏心,还掏肺,他选择跟简语相同的方式惩罚了自己,我去认尸的时候,他的半截身体还被卷在大货车的车轮下,这个家伙,连死后都吝啬给自己留个全尸。”
路单回顾往事的口吻,轻柔得像是在跟你讲个睡前故事,可简宁却听得头皮发麻,“但他深爱的女人,并没有死不是吗?”
“没错!所以说路明远他就是个懦夫!第一时间发现撞错人后,居然不是把人送去医院而是慌不择路的逃跑,一回到家还莫名其妙的把自己锁进房间里,据我推测,他当时应该是在疯狂的写日记,不……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遗笔,来来回回就只有那么潦草的一句‘她死了,她死了’……这个蠢货,在他的认知里,恐怕简语的血已经流干了,他甚至连去医院弄清楚自己爱人的死活的勇气都没有,他就是个懦夫!”
最后一个音符消失在路单噙着悲哀的嘴角,简宁莫名的感到心痛,“我不知道该如何让你释怀,但我知道,你很爱你的弟弟,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有立场劝你忘记,有时候,忘记等于这个人从没有存在过……”那样只会让我们变得迷惘。
“就像凌少宸之于你的意义?”
路单的问题,让简宁不禁一愣,片刻后,她低低地笑,“在逃出来之前,我的喜怒哀乐一直受他摆布,他的好他的坏,已是漫进了我的血液,刻进了我的骨头,除非粉身碎骨,否则很难忘记。”
对于简宁的坦然,路单讶异极了,“真难想象,提到他,你的情绪居然没有丝毫波动,简宁,是你演技太好还是我眼睛进沙了。”说着,还作势摸了摸因为缅怀路明远而微微泛红的眼周。
“没波动不是好事吗?贱骨头终于撒起脚丫自己跑了,这是生物进化史上的一大步。”简宁得意。
“对对,贱骨头现在换了个饲主了,算你有眼光。”
路单跟着笑,却笑得简宁心中生出点不确定来,她忐忑了下,最终还是把疑问脱出口,“路单,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单纯为了弥补路明远犯下的过错?”
笑意消失在眼角眉梢,路单漆黑的眼睛里满是深暗的欲望。
正文第108章没事就回家待着
不知不觉中,简宁和路单已经落后参观队伍很多,可他们却未曾察觉,只两双脚沉重地定在路明远的画像前。
“坦白说,当我知道你身份的那刻,我对你的情感很复杂,”路单话是对简宁说的,眼睛却只盯着画,“有那么一秒,我甚至生出杀死你,以成全我那可怜弟弟到死都没完成的遗愿的念头。”
毛骨悚然,简宁下意识地后撤一步。
路单斜睨着她,“现在才知道害怕,神经未免太迟钝了吧?”
吞了口唾沫,简宁干巴巴地问,“那你后来,为什么又改变了主意?”
“嗯?估计是小小意外的钟意你吧……”路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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