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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每个人都会有的,有的人想当个贵族,有的人想做一个大商人,有的人想当剑士,有的人想当一名刺客,人的梦想是奇怪无比的。我的意思是说: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力。
人最关键的不是有没有梦想,而是你有没有为了你的梦想去努力过!世上不如意者十之**,你可能想当贵族,最后因为犯罪成为了奴隶,有的女人想做圣女,最后没有抵挡住诱惑成了二奶。我的意思是说:人的梦想基本是不会实现的。
因为梦想通常都很远大,很遥远,生活却往往很残酷,很现实,生活会冰冷的把你心中的梦想击碎。然后,人就会忘记自己的梦想,这其实是很可怕的!背弃的梦想的人都常都会变得很冷酷,很无情,他们会做出很多令人指的事情。所以我的意思是说:没有梦想的人不算是人。
维克多的梦想就很远大,魔法师!人类中最高贵的职业之一,不过在魔法师的想法中,他们通常都会把后面的“之一”两个字去掉的。梦想很远大,实现很困难,维克多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当年他看到一句魔法师在酒吧里教训一个混混的时候,他震惊了!
魔法师只是挥了挥手,一团火焰就把那个趾高气扬的混混烧得直打滚!
当时他就上去抱着那个魔法师的腿请求对方收他当弟子,不过魔法师的身份高贵,他们的脾气也是古怪的!当时魔法师连看都没有看维克多,就回答了维克多的请求。不过他没说话——他用的是脚!他一脚把维克多的身子踢开!以魔法师孱弱的身体连说,这一脚实在不怎么有力。
不过这一脚把维克多的魔法师的希望踢碎了!维克多自从那天以后,再也不提自己的魔法师梦想了,当然!他只是把这个梦想压在了心里,他自己没有提,不过这并不代表着他放弃了。
最后他选择了一个与魔法师相接近的职业,也就是那个那个混混。
当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好吃懒做,他胡作非为,这个人可能就应该算是一个无赖。要是这个无赖没事打架,搭帮强伙,那么这个无赖就升级了,成为了一个混混。要是这个混混的势力变得十分大,成为一个有组织的并且可以独霸一方,威胁到一个地方的制安的话,那么,可能就要算是黑社会了。
当然黑社会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并不是一群人拿着水果刀捅人就是黑社会了,那只能叫黑。黑社会:顾名思义,应该是一个社会,他们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势力庞大。
话题有点远了,当时维克多说就算做不了一个魔法师,也要做一个魔法师接近的职业,也就是混混。不过大家都不明白:魔法师和混混,一个地位高贵,一个地位卑贱,一个万人敬仰,一个人人喊打,一个腰缠万贯,一个穷困潦倒。
这两种人从长相,从身份,从地位,连一根毛都不一样!为什么说是相近的职业呢?维克多的回答是:“当一个混混,可能会遇到魔法师,很可能会被魔法师狂揍!这就是两种人接近的地方。
也许解释有点牵强附会,不过这也没什么,这不妨碍维克多成为一句伟大的混混,如果他做一个魔法师,在魔法届里可能一文不值。不过在这里德堡的混混届,他可是鼎鼎大名的。
他很能打,曾经一个人打十五个,这让别的混混很惧怕他。不过做任何事都有金盆洗手的时候,维克多在两年前金盆洗手了,不为别的,因为爱情!
有一种事情会不断重复的出现,以前曾经出现过,未来还会出现,每天大概会上演那么的几次,也许现在就在生着类似的事情。
这件事件就是分手。
王艾莉丝转过头去,白天见鬼的酷热已经过去,傍晚的海风潮湿而温暖,吹着她淡褐色的头微微飞扬,她惬意的闭上了双眼。
她的背影浮凸有致,看得维克多目炫神迷,一阵呆。
陈维克多轻轻的咽了口唾沫,压抑着飞快分泌的荷尔蒙基素,艾莉丝真是太美了!他心中暗暗地赞叹。虽然他已经认识艾莉丝二年了,可是还是会为她的一笑一颦而着迷。
“我心中的女神!”他在心中轻轻地嘀咕了一句。
还记得二年前他在独龙酒馆时第一次见到艾莉丝的情景,那时他还只有二十岁,她十九岁。一伙无赖乘着酒醉去调戏艾莉丝。维克多那天也喝多了,他也在调戏艾莉丝不过用的是目光,不像那伙无赖是用手。
当时维克多也不知怎么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抢劫,盗窃,打架,反正是什么都干过。可是那天他看见了艾莉丝惊惧的目光时,心被触动了一下。
然后就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俗套好戏,美女嘛!艾莉丝自然算得上,可是这英雄,咳!咳!。总之维克多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也是和那些无赖一样的垃圾而已。
不过他那天表现神勇,一个人打跑了七八个无赖,自己头上也挨了一啤酒瓶。头上汩汩的在流着血,顺着脸颊流淌,他浑然不觉,眼中却只有那如受惊的小鹿一样的少女。
像n多俗套的情节一样,美女爱上了英雄,两个人过着快乐的生活。
可是要情节要是有续集的话,就不是那么美满了!
艾莉丝喃喃道:“维克多,我们认识大概有二年了吧?”
“是一年十一个月零三天。”维克多微笑道,他也想起了那天自己的表现,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这句话虽然俗套,却是真的。
从那一天起,维克多架不打了,酒不喝了,大麻不吸了,把原来的毛病全部改掉。艾莉丝说不喜欢他的秃头,他就留起了长,不喜欢他的偶尔露出的凶狠目光,他的目光就变得温柔如水,不喜欢他的衣着打扮,他就像贵族一样穿起了长袍。艾莉丝喜欢贵族们用的香水,他就从艾丁男爵家里偷了出来,艾莉丝喜欢贵族小姐们的长裙,他就几个月吃白饭,用省下的钱去买。
就算他被男爵的管家现,吊起来打,几天没吃饭,饿得晕倒在路旁。他的脸上也是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爱情!
这几年来他的行为比教会的牧师还要端正,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却不以为苦。
艾莉丝目光看着远方海上归来的渔船,渔民们忙碌了一天,回来了。也许他们努力了一天,一无所获,也许他们装着满满的一船鱼快乐的归来。可是不管结果如何,他们明天还是要凌晨就离开妻子儿女,顶着海浪在烈日下劳作。只因为这就是生活!
艾莉丝眼中的犹豫变得坚定起来,但是她还是背对着维克多,因为她不敢看着那如水的目光,她怕自己狠不下心。
“维克多,这二年来你对我的好,对我的一切,我都记在心里。”她抬起如白玉的右手,捋了捋鬓边被吹散的乱。她看着自己那纤纤玉指,虽然出身贫寒,但是她却从小并没有挨多少累,这双手仍然修长纤秀。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暗暗下了决心:自己的美貌一定不能浪费。
她停了一停,继续说道:“你是一个好人,我知道的!我却不是一个好女孩。”
维克多对她异常的表现一无所觉,他只是兴奋。这几个月的节衣缩食,他终于买来了上次艾莉丝在饰店上喜欢的珍珠项链,他把这串项链装在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里。现在这个盒子就在他的怀里,他想给艾莉丝一个惊喜,他现在几乎就已经想像自己看见了艾莉丝惊呆的目光。
“不要胡说,你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我想摘这世界上所有的星辰给你串一串项链,这样才能配得上你的美丽。”
艾莉丝嘴角牵动了一下,浮现在俏脸上的只是苦涩。她轻声道:“你就会哄我开心,其实我知道的,我一点也不美丽,这世界上比我好的女孩多的是。比如说那个你的安娜表妹,就很好。”
维克多笑了笑:“她啊!一个小屁孩而已,不管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美丽的女孩,可是我的眼中就只有你,再也容不下旁人了!”他的神态非常诚恳,不管是谁,都可以感觉到他的真诚。这时他的手已伸在怀里,下一秒,他就会把手中的项链送上。只是,人生有趣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头一秒会生些什么!
艾莉丝转过身来,她看着维克多的双眼:“陈,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觉得,你是那么的优秀,世界上比我好的女孩多的是,你一定会找到比我更完美的。”
“啊?”维克多的手僵在了原处,他本来人就聪明,这时感觉到了事情似乎和自己计划的不一样。
艾莉丝咬了咬牙,她看着维克多的表情,不为所动。接着说道:“跟你在一起的这二年,我很快乐,真的很快乐!你一直都很护着我,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你对我的好,我都放在心里。”
她眼中的目光变得迷离“但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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