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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轩之和夏枫立刻知道,他是想拖,随便他了。反正,表面上大事情是解决了。夏枫要为新教们正式谋福利。
神军一进城,东边的街道几乎全空了,只有那些无处可去的原主民还固执地守着自己的房子。
夏枫的“宣传队”沿街叫喊,广收新教徒,把未来吹得天花乱坠......跟唐轩之预料的一样,除了几条光棍,没收到什么新人。
“别灰心。”他安慰夏枫。
“你真是多虑,慢慢会有的。我吼一下是好表明东城的店铺房屋乃至土地都是无主的,打了个大土豪,要开始发田产了。”
“活菩萨。”唐轩之调侃道。
首先是给女人和老人选,尊老爱幼嘛。死了男人的,和卖了老婆的,组合组合重新成立一个家庭。新教鼓励寡妇再嫁,一律不准提嫁妆。配戴绿环的男人,就得有男人样,想要财富自己挣。
在战争中牺牲的士兵,只要还有亲人存活的,唐轩之都有发放不菲的抚恤。这些受苦受难的贱民和首陀罗知道,神军是把他们当人的。再说神军战无不胜,威名无播,他们就是神军的组织部份,自豪呀。
虽然根深蒂固的思想一时半会儿扭转不了,但是他们心里那颗追求新生活的种子开始萌芽了。夏枫要求男人对女人必须尊重,而且以后女人一样有投票权,同样可以像男人一样左右国家大事。女人们看到了美好的未来,跟男人一起憧憬着。
分房,分钱,分地,还要领户籍,从此以后,他们就是王城里的合法子民。这种日子,之前从来没敢想。
从阿瓦拉镇跟着神军逃亡的赤贫者,哪能想到,他们当初是为自己选择了一条康庄大道。
这边忙得热火朝天,河对岸的西城瞪目结舌,失去心理平衡了,不服气呀。
俗话讲人心难测,居然真有敢螳臂挡车的人。西城一众失去房屋和土地的吠舍聚集起来,试图冲东城,抢回属于他们的东西。
精兵队长正愁找不到人立威,命令手下去问他们,想进来就配戴绿环,不进来就滚回去。
他的士兵不等人家考虑,就举起□□乱.射一气,当时就死了三百多,妥妥地威慑到了。
得知此事,拖了很久的齐木斯给惊着了,不知道他的“拖”字决,是否让神军不满。趁此机会,正好表现一翻。于是,他提醒马杰里,把那些闹事的吠舍驱逐出西城。
“大人,你不怕把他们的心推远?吠舍们可是我们的重要税收来源。”马杰里极不认同。
“几百人而已,相比起你的好处一来,不值一提。”
......
用了一个月,才把两万人安顿好,东城还是感觉空落落的。夏枫道:可以放城外的人进来了。
城外那些闻风而来的首陀罗,甚至还有奥里萨的贱民,晾在城外,也晾得差不多了。把这些人放进来,城里才有点人气儿。几乎是一夜之间,东城就换了一个样。人们小心翼翼地从“无主”之田割回粮食,战战兢兢地摆出自己的手工制品开起了小店。矿场也复工了,海得拉巴如一个没有政治没有斗争的原始部落一般,在有条不紊地开始生产基本生存资料。
宣传教义的事情非姜戈莫属,精兵队长知道自己要留下,开始闭门学南部语。
这种宁静是数千年来都没有过的,可贵至极。希望持续的时间更长一些......
唐轩之认为元老会的人选问题其实也不算难事,建议就在精兵中选,全部要北部人。他的史书读得并不多,但他也知道,他和夏枫都不是救世主,管理一个国家不可能像管理帮会一样简单。一句话,差不多就行了。
夏枫说道:“姜戈算一个。”
“少不了,有好处肯定少不了他。”又道:“这边稳定后,我俩就悄悄回去吧。”
夏枫苦着脸,试探道:“再等一年吧。”
“为什么?”
“我...我想造糖厂,赚红毛鬼的银子。你知道印度金银产量非常低,红毛鬼拿着一点点银子金子,就可以换走我们大量的珠宝和铁矿,还有棉花蚕茧和蔗糖。我大量生产沙糖,高价卖给他们。”改变这种被动的经济形势,大量甘蔗就地取材,价格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便宜得跟不值钱似的。
唐轩之伸手把她眉心的皱褶抹平,叹道:“你还是不放心他们呐,我知道你好强,但人能不能自私一点,抗这么多责任在身上你不累吗?”说着,把她抱进怀里。
夏枫无奈:“有句话,叫有始有终。我终究是印度人,跟你是不一样的。”这是她的心病,批着张印度皮踏上大明的土地,就如一根插在心脏里的尖刺,永远也拔不掉。除非让这根刺变成身体的一部份,且对身体有益。
☆、第147章【】
“你害羞啦?”夏枫忍不住笑了。
“我哪里有包容你,明明是你一直在包容我。我母亲总说,世上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我这样的男子。现在我要把你带回去,让他们好好看看,我找到了世上最好的姑娘。”谈到母亲,唐轩之怅然若失,他马上就到弱冠之年,十七岁从京城出来,不知不觉三年过去了。不知道弟弟有没有成婚?母亲身体还好吗?那些姨娘有没有惹她生气。
而他为了夏枫,还要再等一年。也不知道来南部之前寄给家里的信他们有没收到。千万不要以为他死了。
......
三天后,唐轩之放心地把城池交给夏枫管理,他带了五十人继续伪装成商人前往帕特南。一是购进火.药,二是让圣雄号开会德里给阿克巴传信,希望他能派遣管理者过来。白捡的地盘,以他的性格,想必不会在意绿环这种“小细节”。
夏枫命令匠人来国王城堡铸铁锅,当然,她的制糖作坊也建在这里。既然要打破旧传统,那就彻底一点。高大上的王宫,我要它成为作坊。谁叫王宫又大又宽敞,既避免了土地资源浪费又考量了安全因素,王宫真是最优选择。
一晃一个月过去,城里时有骚乱,但没造成大的影响,都在夏枫的控制范围之内。元老会迟迟没有组建起来,她也没有着急。齐木斯.庞杜想玩,就陪他玩玩吧。
夏枫才不会去催他,上赶着凑过去,就处于被动的劣势。他真是自大得可以,忘记了我是北部人吗?呵,等阿克巴的人过来之后,他就哭吧......
唐轩之回来的时候,恰好沙糖面世,他一天都没歇,又马不停蹄拉着两车货返回帕特南。
再次回到海得拉巴之时,沙糖已经在城中引起了大轰动。唐轩之手中还带着大量订单,身后跟着一个小弗朗机商人。
入秋的时候,阿克巴的文臣队伍经过颠簸终于到达海得拉巴,偷偷跟随而来的,还有三千士兵。
当齐木斯收到消息时,海得拉巴东城,包括他大半的西城土地,已经让阿克巴的人全部接手。
齐木斯还是少了魄力,跟他父亲一样,爱迂回重计划,前期做了那么多准备工作,到最后却是颜面扫地。如果他早早的主动帮忙筹建起元老会,或许今天还有话语权,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不管怎么说,齐木斯始终是条地头蛇,夏枫利用他克制北部文臣,杜绝文臣颠覆她的新教。毕竟,种姓制度深入骨髓啊;同时,又用文臣们来克制齐木斯,使木斯乖乖就范,选出南部领导者进入元老院。
到此,嘴上空谈了几个月的元老院终于组建成功了。齐木斯说,新教没分什么种姓,那他婆罗们的庞杜家族理应有一席之地。夏枫当然同意,你为了利益主动抛弃你的教义,我高兴还来不及,哪会有反对之理。
文臣们清一色的穆斯.林,阿克巴没有派一个印度教来,夏枫刚刚得知的时候,很是意外。历书上不是说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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