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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者嘛,我是不大清楚,只是后者,我可是深受裨益。我是前世做了多少好事才让上天如此厚待我,除了高二文理分班时不得不与苏晴分道扬镳外,其他时候一直都在同一个班时刻相伴。
或许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与别人的关系,都仅仅限于萍与水而已。你是萍,我是水,偶然相逢,却从不相依。
幸而她非浮萍,我也不是流水。
高二那年文理分班,苏晴与霍明远终于修成正果,再不用忍受异地之苦。与其说是缘分,倒不如说,是苏晴的优异成绩在老师那里施了魔力。
而我,思虑再三,还是进了让大家都头大的文科班。
在分班之前,林溪曾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以一个过来人兼哥哥的身份对我进行了苦口婆心的教诲。只是不巧的是,那日我的心里驻下了铜墙铁壁,任你七十二班武艺加三十六计,白费力气。
其实我知道,大家都觉得我幼稚,觉得我意气用事、不计后果。
也许我不该告诉他们,我讨厌学物理,只是因为物理老师在课堂上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一个人,从一百层楼上跳了下来,这只是一个自由落体运动而已。
而我,一想到那触目惊心的画面,就免不得对物理嗤之以鼻。
爸爸妈妈刚听到我这个所谓的天大的理由时,愣了片刻之后都笑了起来。
他们说,傻女儿呀,老师打个比方而已,你还当真了。
我反驳,可是地理老师就绝不会打这么没有人性的比方。
他们笑了,一一,不要因为老师的一句玩笑,耽误了你一辈子的前程。
我也笑了,我才不要为了这么一门没人性的学科,奉献出我一辈子的前程。
于是笑容在爸爸妈妈的脸上凝结了。
然后,他们找到了林溪。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这么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人的选择。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有的人明明很任性,却好似还受了别人的委屈。
那日林溪在电话里的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抑扬顿挫、循循善诱,从我自身的特点,到未来的生活就业,一边挖了坑,一边放了糖,就等着我笑眯眯地往里面跳。
他调笑,“一一,你自己想想,像你这么神经大条的人,怎么驾驭得了这么细腻繁杂的文科呢?”
我也笑,“我乐意。”
他再笑,“一一,你想想,你那么喜欢做手工,那些风花凝胶的工艺,各种调色的技巧,化学和生物都能教给你。文科能教你什么呢?”
我继续倔,“手工不过是乐趣,再说手工老师都会教我的。”
他继续诱导,“你就不想有一天能超越老师,自己创作些有意思的作品?”
我顿了顿,“那,你能让我不用学物理吗?”
林溪又笑了,“傻丫头,没有什么选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你总要学会割舍和忍耐。”
“那我就不干!”我咬牙。
“一一……”
“我就不要学物理。”
“一一,你别任性。”
“我没有任性。”
“一一,你看,你看我和你小曼姐,你看我们的选择,这样多好。”
“我是程一一。”
“嗯?”
“我不是小曼姐,”我顿了顿,长呼一口气,“也不是林溪。”
我记得后来林溪对我叹了口气,苦口婆心道,“一一,人生在世,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遵从自己的心意。你不要任性。”
于是我二话没说便挂断了电话。
我知道人生一世,可能会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很多的身不由己。可是,在我还能够遵从自己的心意时候,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如果明知道那样选择会让我不快活,为什么我还要那么选择呢?如果总是一味地屈服、迎合与退避,难道不会弄丢了自己吗?
那晚月光皎洁,落地如霜。我坐在窗前,剪了一夜的窗花。
第二天,我顶着一架黑框眼镜,目光炯炯地告诉苏晴我的决定,然后趴在座位上偷偷打了一天的盹。
那天下课之后,我听见苏晴在我耳边说,“一一,难得你胆大一次,就坚持到底吧!人生,毕竟是自己的。”
于是我忍了一夜的泪水瞬时决堤。
我转身抱住苏晴,哽咽道,“以后不在一个班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苏晴摸了摸我的头发,没有说话。
一切,终于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我们还是一起上下学,一起去食堂吃我们最爱的板栗鸡,一起讲笑话逗彼此开心,一起分享彼此的心事与小秘密。
与分班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以前常常需要通过我牵线搭桥、传递消息的霍明远,再也不需要我这个小红娘了。
我依然喜欢粘着苏晴,喜欢在有她的地方肆无忌惮,尽管那些个地方,总还有一个霍明远。
只是渐渐的,迟钝的我也开始发现,其实,一切,都已不复往昔。
也许每一对情侣都不喜欢在你侬我侬的时候,旁边还有只巨大型的电灯泡。
哪怕这只电灯泡对她很重要。
也许“重色轻友”是人之常情,也许爱情总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许,距离这个奇妙的东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颠过来又倒过去。
总之,我的苏晴,自从跟霍明远分到了一个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苏晴了。
之前我粘着苏晴的时候,霍明远双手环在胸前,冲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经霸了她六年了,还不该让着我点。”
说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应当。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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