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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说
命令(令)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其负责人颁布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领导性、指挥性的下行公文。从词义上看,是使人为事的意思。命还有严肃的含义,令有告诫的含义。命令是我国最古老的公文文种之一。三国时候曹操为了完成其统一中国的大业,千方百计广招人才,先后颁布了求贤令、举士令和求逸才令等。在我国古代,命令有称作誓、诰、制、政、策等的。
(一)含义。
命令(令)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特点。
命令(令)与别的公文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内容重要。
命令(令)所涉及的事项,有的是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的是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这些都是重要的内容。运用命令来奖惩有关人员,往往也是在全国或某一地区影响较大的。如果是一般性的表彰先进或批评错误,就不用命令而用通报等别的公文文种。
2.权威性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命令。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都很少使用命令这一文种,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人才较多使用。因此,命令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命令一旦发布,别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修改或歪曲,如果别的公文的内容与命令的有关精神相抵触的,也一律以命令的为准。
3.强制性大。
命令具有明显的强制性,上级机关发布了命令,下级机关不管是否同意,不管有什么困难或问题,都必须坚决地无条件地执行。令出必行,违反命令或抗拒执行命令,就要受到惩罚,在所有国家机关行政公文中,命令是最具有强制性的。
二、分类和写法
命令的主要种类有:发布令、行政令、嘉奖令、撤销令、惩戒令等。
(一)发布令。
发布令就是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件。由令文及附件组成。附件即应公布的法规或制度、规章。
发布令的写作:
1.标题。
发布令的标题有两种:一是由发令机关领导人职务加上文种(令);二是发令机关加上文种(令)。常见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发文字号。
发布令的发文字号往往采用流水号,即该届政府的主席或总理在任期间所发的命令(令)的顺序号。也有用一般文号的。
3.正文。
发布令的正文一般包括几个内容:一是发布的对象,即发布的是哪一个行政法规或规章;二是发布的依据,即由哪一级组织或哪一次会议在什么时候通过了本法规或规章;三是执行要求,即由什么时候起施行本法规或规章。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心将他们发动的xx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主席刘少奇
1959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长令
第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于1981年12月13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现予公布,自198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长叶剑英
1981年12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6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1990年6月28日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1990〕军字第23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已于1990年5月26日经xx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主席xx
1990年6月9日
附件: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略) (二)行政令。
行政令就是用于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
行政令的写作:
1.标题。
行政令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加上事由(如关于)和文种(命令)组成。
2.正文。
行政令的正文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发令原由,即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原因、目的或依据。
二是命令事项,即施行的行政措施的具体内容。
三是施行要求。 国务院关于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实行戒严的命令
鉴于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不断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制造骚乱,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不受侵犯,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零时起在拉萨市实行戒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具体戒严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鹏(印)
1989年3月7日
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现有
野生动物的通令
1984年4月13日国发[1983]62号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占世界种类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其中大熊猫、金丝猴、台湾猴、羚牛、白唇鹿、黑麂、白鳍豚、扬子鳄、中华鲟、白鲟、褐马鸡、雉鹑、黑颈鹤等一百多种是闻名世界的我国特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此外,还有丹顶鹤、白鹤、朱鹮、黑鹳、天鹅、黄腹角雉、绿尾红雉、白冠长尾雉、多种长臂猿、叶猴、毛冠鹿、雪豹、野骆驼等珍稀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是我国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这项自然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保护及合理利用这项资源,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等事业有着重要意义。近几年来,不少地区仍发生猎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严重破坏这些动物的栖息环境事件,亦及违章出口这些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为了坚决制止上述违法行为,加强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特通令如下:
一、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加强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爱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和美德。为了把这项工作搞好,各地应结合爱鸟周及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坚决制止乱捕滥猎珍贵稀有野生动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关于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这些规定,私自猎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买卖、走私出口这些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彻底追查,依法惩办。要抓住典型案件,从严从速处理,并在报刊上公布,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与此同时,对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各地要进—步加强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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