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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加强我院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和壮大电子学院的党组织,更好的向党组织推选电子学院的优秀人才,根据电子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及普通同学党员发展推优考核标准而制定该计划。
二、发展推优人员有如下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向往。能够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支持党的领导。
(2)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处分。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和接受班、团及系所分配的任务。
(4)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系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5)学习积极向上,态度端正,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能够刻苦学习,求知欲强、学习成绩优异。
(6)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创新意识。正义感和责任心强。能够表现当代大学生的优良品质,有强烈的为祖国统一、富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愿望。
(7)工作上有极高的热情和激情,能够吃苦耐劳,塌实肯干,并且具有良好的集体精神。
(8)生活上具有乐观的态度,能够积极的对待各种困难,积极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公益活动。
(9)能够处理好人际关系,为人正直、朴实、诚恳,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具有一定的凝聚力。
(10)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为学校和班级有突出的贡献(如:参加某项活动,并为学校和班级获得荣誉)。
(11)能够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并且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12)热心公益事业、义务献血、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1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外社区活动及义务劳动。
如果通过以上标准的学生干部及普通同学均有推优资格。
电子学院分团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