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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考评方案和我镇计划生育存在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2011年8月1日---xx年8月20日
第一阶段:8月1日---8月10日,补缺、补差、整理归档阶段;
第二阶段:8月10日---8月20日,督查、验收阶段;
二、任务:
具体任务见附表(计划生育迎检任务分解表)。
三、要求:
1、相关责任人要认真按照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时间紧迫,必须加班加点;
3、在业务上,由镇责任人指导村责任人按规范化要求完成任务。
四、责任及责任追究:
1、相关责任人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并且不影响省市考评的,政府将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2、若相关责任人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影响省市考评,除通报批评外,给予经济处罚300元。
3、若清理不认真,造成省市县查到一例错漏报的,将严格按照县有关文件处理到位。查到一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未办证的,将处以责任人1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由于wis录入不认真,查询核实不到位,造成错漏报,处以计生办主任和操作员各500元并通报批评。
5、室内软件未按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位,导致在省市县检查中扣分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100元。
6、服务所保健员未按规定随访到位,被省市县查到一例,经济处罚100元。
7、村专干未按规定访视到位,被省市县查到一例,经济处罚50元。
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