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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到底要比柒夏强一点。笑着摇摇头,也随着简宝华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今个儿在黄历上是宜娶嫁的好日子,敲锣打鼓,有穿着红衣的新郎骑着高头大马,神气活现要娶妻。
简宝华的目光有些失神,上辈子最大的憾事莫过于未曾光风霁月嫁人,简家虽然家底不丰,她到底是嫡女,父亲将她视若掌上明珠,她却只是一顶青衣小轿抬入了九皇子的府邸,做了九皇子的妾。
就算是最后登上了高位又如何?她还记得父亲后来见到她,他心疼与懊恼的眼。一生之中,她只见过父亲落过一次泪,便是见到她以九皇子的侧妃回去时候的那一次。
原本被秋风吹着,见着热闹的街景,简宝华的心中是快活的,想到了父亲的眼,便低沉了起来。
“怎么了?”简琦的性子最是敏感,温柔地同简宝华说话。
“我想爹爹了。”简宝华说道,她原本就很是思念简延恩,说出这句话之后,郁结于心的思念之情喷薄而出,让她克制不住,红了眼圈。从理智上,她当然知道,不需要一个月的世间,她就会见到父亲,从情感上,从前世到今生,她与父亲已经隔了一世。
这些日子,她一直克制自己不去想父亲,却偶然从路上见着的迎亲的队伍,想到了父亲来。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模样,只等她安安静静地冷静下来,小姑娘红了眼圈,却抿着唇不肯让眼泪落下,那模样懂事的让人心疼。前些日子生了一场病,病中身子不舒服,父亲不在身边,心里头恐怕更是难受,身心的两重疼,简琦自然怜惜简宝华。
兄长虽说过些日子就要回京,简琦想到他兄长这次会带那个叫做刘珍珠的小姑娘来,便有些头疼,原本是想今日里告诉简宝华刘珍珠的事情,如此只好缓缓了。
简延恩在前些日子救了一人,便是肖氏。肖氏是许过刘姓的人家,她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父亲却性情古板,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肖氏识字,将她养的性子怯懦。家道中落后,肖氏匆忙嫁了人,她的丈夫还算是怜惜她,但娘老子实在是个不好想予的人家。一条街的人大半都见过肖氏的夫家打骂肖氏,若是旁人劝说几句,刘母就骂肖氏与那人勾搭,怀疑她的妇道。如此以来,谁敢相帮?简延恩忙着政事,也曾见过一两次肖氏,她身上大半是带着伤的,见着男子便低垂着头,如临大敌一般,怀中抱着木盆匆匆走过。
肖氏的身子不大好,只有一女,唤作刘珍珠,前些日子丈夫去了后,肖氏的婆婆就要卖了肖氏。肖氏知道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哭得跟泪人似的表示要守节。
肖氏的婆婆是个性子武断的,不喜欢肖氏,刘珍珠也是个小丫头,可以舍了。便要把刘珍珠交给人牙子,另外也让人牙子做线,寻个人把肖氏卖了,做个富贵人家的妾室,或是娶不上媳妇的老实汉子都可。只要钱给的足,就把肖氏这般“嫁”出去。
肖氏无家可归,决绝之下,竟是要自尽,刘珍珠央着娘亲,要一块儿死。两人抱着投了湖。
简延恩正与人在湖中小舟商议海运之事,因为朝廷是禁海运,船上只有简延恩与那商人,并两个仆人。肖氏与刘珍珠投湖的地方是桥的正中,阴天下雨没有旁人,恰巧船上只有简延恩会水,他便毫不犹豫跳入湖中救了母女两人。
简琦看到这里,已经猜到了大概,兄长大约是要娶肖氏为继室了。当时一叹,继续往下看,果然应了她的猜测,兄长在心中表示,他要娶肖氏为妻。这桩事的始末也已经修书一封告知了齐府,这一次上京是述职,也要同齐家请罪。
刘珍珠虽然不是他的血脉,他也会当做亲生的一般对待,名字已经改做了简宝珍。这次上京特地带上简宝珍,想让简宝华先见见简宝珍,信中称赞简宝珍的才学品性都是上佳,让简琦把这桩事缓缓告诉简宝华,让她不要对简宝珍有了偏见。信中最后写到,让简琦莫怪他的决定,他实在不忍见着两人在他面前自戮,若是齐氏在天有灵,也当会理解他的行为。
简琦看着简宝华,她面上消瘦了一些,就与嫂嫂越靠近一分。简琦在遇上齐氏之前,平生最佩服只有娘亲一人,再遇上了齐氏之后,就又多了嫂嫂一人。
面容清丽,性情温婉,骨子里却是有着傲骨的,若不然也不会做出那般精彩的诗作。涉猎极多而广,偏生又十分谦逊;洞悉力强,与人相处又是处处熨帖与体贴。她似春风又似细雨。这般美好的女子,大抵苍天都不容,所以红颜早逝。
兄长与她伉俪情深,自齐氏死后,虽然只有一女,也并不准备另娶他人。母亲也是难得开明的人,并不逼着兄长娶妻,还同她感慨,虽然只有简宝华这一孙女,也是够了。
简琦想到了齐氏,忍不住轻轻一叹。若是齐氏还在该有多好,也不至于有眼前的这桩事。
“怎么了?”
简宝华听到了简琦的叹息声,便仰着头问道,过些年姑母便会与宋文清和离,莫不是现在就有了苗头?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关心眼神,心中一暖,简宝华的性子也似嫂嫂的性子。越是这般,她越是不知道如何开口,去说肖氏与简宝珍的事。
第24章前世夫君
简琦这般为难的神情,欲言又止,因为她的面容似乎想到了她的娘亲……
肖喻丽还有简宝珍的事?
也只有他们这两人才会让姑母露出这样的神情。算算时间,大约前世也是这个时候,姑母告诉了自己她们的事情。
肖喻丽与父亲至始至终都是相敬如宾的,父亲从来喜欢的都不是肖喻丽那般的女子,攀附他人而生的菟丝子,蔓生缠绕着一人,就算是那人不堪也断断不可能离开,若是离开她便会死。肤如堆雪,长眉若柳,瞳眸含情,她待自己总是有几分的讨好,有几分的惧怕。肖氏的好容貌因为她的性情大打折扣。
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简宝华坐在马车里的长椅上,背靠着软枕,悬着空的一双腿悠悠又晃晃,父亲自从母亲去后,只是孤身一人,祖母年轻的时候太过于操劳,亏空了身子,许多事情无法照顾到父亲,父亲不爱用婢女。家无主母,到底有时候缺了些什么。
有了主母,父亲居住的宅子不再是空落落,像是随时要搬走似的,有了各式的花草,肖氏的手巧,经过她的手种出的花,总是能灼灼怒放。一点点的生命力注入,父亲的衣裳也总是合身而有精致的暗纹,得体而不浮夸。就连清隽的父亲,面颊也多了些肉与血色。
最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肖氏与父亲生下了一个男婴。她有了嫡亲的弟弟。
想到了弟弟,她面上的笑容越盛,她与简宝珍是半路出家的姐妹,到底差了一些,这个亲弟弟,从始至终与她关系很好。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姐姐,他总是用信任的目光看着她。从牙牙学语的孩童到风姿卓秀的少年,他在见到她的时候,眼睛总是亮起,与她相似的眸弯起,亲昵地叫她。
简琦回过神的时候,便见着简宝华笑得甜滋滋的。有福气的面相因为这一泓微笑,笑得吹皱了春水,吹软了人的心。
简琦见着简宝华心情好些,也打算暂且放一放信中的事,缓缓再说吧。
简宝华不知道,她只是情绪的变化,就让简琦改变了主意。她们的马车轻快地始动,最终到了目的地。
秋日的晴天碧蓝如洗,万里无云,绕过那郁郁苍苍的榆树,往来人很明显不是富家子弟,便是儒生和闺阁之中的小姐。
简宝华拉着简琦的手,随着她走走停停。
这巷子最前面的是各式的琉璃制品,在阳光底下灿灿然,五彩的光芒折射到青石墙上,煞是好看。
前世的简宝华也只爱这一小段路,后面的笔墨纸砚或者是破旧的铜钱与瓷瓶,便不是她的喜好了。
简琦不爱琉璃制品,却耐心地陪着简宝华,只是今日里简宝华对着谢琉璃制品看得格外快。
“怎么了?”
“前些日子,江宁世子带我去了一个好地方。”简宝华担心让商户或者是往来之人听到不好,就招手让简琦附耳,“姑母,你不知道,这里的琉璃制品许多都是那里来的呢。”
孩童软软糯糯的尾音拉得很长,简琦却道:“江宁世子?”她十分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