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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那是他如花似玉的妹子啊!!
等送走了俞母,俞承嗣还没缓过劲儿来,足足半个时辰后,他才勉强平复了心情。之后,他上街买了俩精致的细白瓷碟子,将那大半个石榴剥开,把里头的果肉细细的弄干净摆在碟子上。
这么一看就好多了。
当天,俞承嗣就在家里请同窗来吃茶论文章,好的茶叶他是有的,茶具他也不缺,加上他赁的这个小院环境清幽,倒也不失为品茶的好去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子继兄好本事!”
“可不是?这般精贵的物件也能弄到手,听说这是府城才有的,没点儿门路还买不到呢!”
“还能叫我们几个一同品茗尝鲜,这份情谊定不会忘却。”
……
俞承嗣微笑着表示不敢当,心头却在不停的滴血。
八个石榴啊!
就不说拿去卖钱了,若是给他的话,他定能讨得先生欢心,还能拿去疏通门路,保不齐这回就能顺利转去府学念书了,结果呢?
这混账老二!!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写这章的时候,突然发现忘了给大哥取表字,然后看着大哥的名字“承嗣”,我脑海里就冒出了“留种”……
再一想,叫“留种”还不如叫“传宗”,反正是一个意思,听着还更高雅了。
不过到最后我还是放弃了,有这么个字,大哥会对未来绝望的。于是,我求助了我家女神,让她资助了我大哥的字_(┐e:)_
☆、第17章
第017章
俞承嗣的埋怨,尚待在家中跟茅厕奋斗的俞家老二可不知晓。事实上,他连着拉了两天肚子,哪怕都了第三天,仍觉得手脚乏力。莫说上山砍柴、砍竹子了,就连走路的劲儿也没了。
这也是为何,他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而不去镇上找俞承嗣把东西抢回来的最重要原因。
不过,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回头等他养好了身子骨,一准把自己的东西连本带利一并要回来。
话虽如此,待在家中的俞家老二也没真闲着。
养病的这三天里,他除了吃睡和跑茅厕外,旁的时间即便身上使不上劲儿,还是坚持不停歇的编着篾器。倒是弄得原本怨气冲天的俞母心里直犯嘀咕,老觉得自家二小子拉个肚子顺便把脑子给弄傻了,可她偏又有些怵二小子那犟脾气,忍了又忍,索性由着他去了。
哪知,等到第四日,俞家老二觉得身上舒坦了,趁着他娘出门割猪草的机会,麻溜的带上了他这三天里忙活出来的篾器,头也不回的跑出了家门,直奔小青山上。
俞家老二素来是个实诚人,他不愿意叫自家大哥白占了便宜,可反过来说,也同样不愿意自己去占妹子家的便宜。
只要一想到自己一气吃掉了二十贯钱的果子,哪怕妹子妹夫同样都不知情,他也没法装作这事儿不曾发生过。偏生,他也没啥其他能耐,想要弥补也只能靠这些个亲手做的篾器了。
步履匆匆的上了山,因着身子骨还没完全康复,他这一路走得格外艰难,愣是比前几次上山足足晚了半个多时辰。等看到妹子的时候,都已经是晌午过后了。
不过这一回,他压根就没给妹子塞果子或者野味的机会,哪怕他也明白,妹子之所以每次都给他塞东西,就是不愿意白占了他的便宜。
可傻妹子你吃大亏了你知道吗?!
远远的看到自家妹子坐在山洞前低头做着针线活儿,俞家老二赶紧几步走上前,麻利的将篾器卸下来丢到前头空地上,之后转身拔腿就跑,眨眼间就没了踪影。
俞小满:…………啊?!
不怪她反应慢,其实先前她已经看到她二哥过来了,想着再缝两针收个尾,正好起身给二哥倒水喝。结果,就这么两针的工夫,她二哥竟然丢下篾器就这么跑了,活脱脱就跟身后有鬼在撵他一般。
搞什么呢?
愣了半晌后,俞小满起身将已经做好的棉衣放在椅子上,几步走到前头,弯腰细看那一小堆的篾器。可看来看去,她也没察觉到什么不对劲儿,这不就是日常用的那些箩子筐子篓子吗?没啥问题吧?还是说,出问题的是二哥本人?
俞小满决计没有想到,她二哥这么做纯粹就是怕她再塞东西过去!
的确,像他这么千辛万苦的上山送篾器是不容易,回回给钱也不现实,毕竟他们是亲兄妹。也因此,拿野味抵篾器和跑腿钱是很合理的,至于回去以后野味落到了谁的肚子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毕竟就算是给钱好了,人家愿意怎么花也是他的事儿。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两者价值相当呢!
俞家老二是真的怕了,他那傻妹子上回能塞给他价值二十贯钱的野果子,那下回呢?天知晓会塞什么过来,他还是赶紧多干些活儿,好叫妹子家少吃些亏吧!
于是,俞家老二步履匆匆的来了,又风风火火的走了,倒是叫俞小满平添了一肚子的狐疑。
这前几天,她好不容易才收拾好了第三头野猪,盘算着家里的吃食这回是尽够用了,倒是过冬的物件还差了不少。
先前刚来山上时,因着没换洗的衣裳,她紧赶慢赶的缝了两件,可那却都是秋衣,过冬的厚棉被厚衣裳还没着落呢。对了,她还得做两双靴子,免得回头叫展易冻了脚。
瞅着今个儿天气不错,她早早的搬了椅子放在背风又能晒得到太阳的地方,开始缝制厚棉衣,顺便还将棉花胎拿出来放到太阳底下晒了晒。
结果,一件棉衣才刚收针脚,她二哥就给她来了这么一出。
好在俞小满是个心大的,瞅着半天也没瞅出个花样儿来,她索性就将篾器搬回山洞安置好,之后就丢开不去想了。
又不是老死不相往来了,等下回见着人了再问呗。
说起来,她要做的棉衣棉裤还真不少,像她本人的倒是还好,毕竟也不干粗活重活,因此她只在袖口等处额外缝得厚了些,好避免磨损过度。展易的衣裳就麻烦多了,看他先前的旧衣就知晓了,领口袖口那就是重灾区,胳膊肘也是磨得发白发亮。更要命的是裤子膝盖和裤脚处,至于鞋子那就更不用说了。
俞小满自己的棉衣只花了半日工夫就成了,倒是展易的棉衣,愣是忙活了有一天多。
山里头冷得很,厚棉衣里头的棉花自然要衬得密实,为了防止棉花乱跑,还要将棉花胎细细缝成一格一格的。至于特别容易磨损的位置,得在里头衬上内衬。再有就是,像袖口和裤脚这两处,她特地做了松紧绳,扎紧以后可以避免冷风倒灌。尤其是裤脚,到时候直接扎紧了套进猪皮靴子里,既保暖还不透风。
其实,比起猪皮,鹿皮更适合做靴子。可已经入山多日的俞小满当然知晓鹿有多么难猎,索性拿厚厚的野猪皮做了外衬,而内衬则直接用了野兔子毛,这也亏得先前展易猎到的野兔子不少,虽说毛色丑了点儿,可衬在里头又不妨事儿,既保暖又舒坦,保准叫展易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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