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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乱终弃?
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这词能乱用吗?赶紧辩解,“大姐……”
我这话还没出口呢,头上就挨了冯甜一个暴栗,“你占我便宜呢!”
靠,忘了,她管刘春菊叫姨呢,我这师弟怎么敢乱叫大姐。
那么,问题来了。我管吕志伟叫大哥,要是管刘春菊叫姨,那吕志伟不是平白矮了一辈?
算了,也不乱叫了,直接喊官称,“刘处长,你可不能乱说啊,我干什么了,就始乱终弃,我什么都没干啊!”
刘春菊冷笑:“你抱也抱了,摸也摸了,吃干抹净,现在抹抹嘴,居然翻脸不认人,哼哼……”
这冷笑威胁意味很重啊!
关键是,我什么时候抱过摸过那位了!
我苦着脸对吕志伟说:“吕大哥,你可得给我作证啊,我真不认识那位女警官!”
吕志伟哈哈大笑,“老弟,这事儿我可帮不了你,你做过的事情得承认啊。这样吧,等今天这事儿办完,我打个场子,安排你们一起吃顿饭,算是增进感情,我们大家也一起热闹一下。”
刘春菊一拍吕志伟,“老吕,那这事儿就安排你了,得大场子啊,德胜楼,呃……德胜楼就算了,金樽会所吧,正好我跟老郑认识,包厢我安排。那个,韦大队,你也一起去,我叫上小梅,你们增进一下感情。”
韦国庆本来在那看热闹呢,突然间无辜躺枪,登时大为上火,赶紧转移话题,“准备差不多就上吧,拖久了再出别的意外。”
这意见我同意,换身衣服的工夫,就莫名其妙始乱终弃了,要是再耽搁一会儿,指不定就要扣上别的什么帽子了。
这次依旧是韦国庆带队配合我。
我看韦国庆行走间动作挺灵活的,不像受伤未愈的样子,就好奇地问他,“韦大队,你的伤好了?”
一说起这事儿,韦国庆就是一脸感激,“好得差不多了。说起来还得多谢你们呢,我进了医院越治越重,那些伤口都开始流脓了,幸亏你们托吕处长给我送药过来,要不然我现在可能就躺在医院里等死了。”
托吕志伟送药这事儿不是我办的,那就一定是冯甜办的了。
说老实话,冯甜这待人处事比我可强多了,堪称滴水不露,连一面之缘的韦国庆都能安排得好好的,可是她为什么在我面前就又任性又坏脾气呢?难道是看我好欺负?
韦国庆说完这事儿,突然问:“老弟,你真不知道小宋是哪个?”
我很是无辜地说:“我真不认识她啊!”
韦国庆就说:“不是吧,我们小宋可是美女啊,你居然能不记得她,不会是对女人不感兴趣吧。我给你提个醒,长盛街那次,被扑倒的那个,想起来没有?”
他这么一提醒,我倒是想起来了,对啊,刚才那女警就是在长盛街那次被虫子附体的特警给扑倒的那个嘛,当时多亏我反应快,要不然她就得被生生啃了。
当时场面太混乱紧张,我真心没记住这位长什么样子!
真亏啊,难得英雄救美一次,居然没记住人家长相!
不过,韦国庆,你好歹也是一特警大队长,要不要一脸八卦地样子啊,太丢脸了。
我只好板着脸应了一句“想起来了”,就赶紧领先往前走。
这房子是典型的北方农村平房,独门独院,面南背北,中间开门,两边是两间卧室,进门是客厅,后面是厨房。
走到门前,我没有立刻开门,示意跟在身后的特警到门两侧蹲下,先敲了三下,这才拉开房门。
门一开,浓浓的血腥味便扑鼻而来。
我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对血腥味不陌生,当时就觉出不对了。
这血腥味太新鲜了,只有刚流出来的血才会有这么新鲜的味道,要是时间长了的话,就会夹着腐臭味道。
房间里那尸体被剥皮已经有些时间了,怎么可能一点臭味都没有!
那具血淋淋的无皮尸体就躺在客厅中央,身下的地面干干净净,一点血都没有。
尸体四周果然摆了很多东西,乱七八糟的一时也看不清楚。
吕志伟提到的那条笨狗就躺在距离尸体不到一米远的地方,血流了老大一滩。
血腥味是从狗尸体来的,那具剥皮的尸体压根就没散发出一点味道!
我提高警惕,先没进门,而是掏出在墨斗里浸过的糯米,沿着门缝细细洒了一遍,又在离地约半尺高的位置,拦上三道红绵线,这才小心翼翼地迈过红线,走进客厅。
进了门,先转动脑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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