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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应该是典型的女强人型吧,怎么现在她感觉池琳跟她这个懦弱无能的小职员都有得一拼?贤惠温良什么的,跟女强人不应该搭边才对啊!
林听雨又再仔细回忆了一下脑海里所残留的池琳记忆,终于找出了那么一点儿原因,可以解释池琳为什么会爱上邹城这个又老又丑的超级渣男了。
这应该跟池琳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关。
她出生的家族,其实和大多数现代家庭大体相仿,不同的是,她爸爸是个严重重男轻女的人,对于传宗接代非常在意,偏偏池琳的妈妈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女的。
池琳爸爸为此心里极度的不平衡,对家中的一个女人、两个女孩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池琳爸爸就是一个见到儿子,不管是这儿子是哪家的,他都喜欢得不得了,见到闺女,就算这闺女是自己亲生的,也讨厌得不得了的严重毁三观角色。好象他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儿子传宗接代,活着生了闺女无法传宗接代,他的人生就全无意义了似的。
而他的两个闺女也就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因为计划生育的存在,如果不是有这两个闺女在,他肯定能生儿子的。都是他的老婆和这两个闺女的存在,害得他没儿子。
“滚,省得耽误老子生儿子!”这句话成了池琳爸最爱说最常说的口头禅。
可是,池琳爸是个爱面子的主,总不能因为老婆生了闺女就离婚,这样会被人说成没情义。所以,一家四口就这么凑合着过下来。
但,池琳爸这样的三观,直接导致了池琳从小到大父爱都严重的缺失。
而当她遇到邹城时,邹城偶尔一下的关心,甚至还会偶然露出慈父一样的目光看着池琳,从未品尝过成熟男人慈爱的池琳会陷入爱河之中,也就变得合情合理了。
这就象一只刚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抛弃的小狗,饥寒交迫之中突然遇到一个好心人将它抱回了家,它就会对这个好心人摇着尾巴努力讨好,甚至会怕被再度抛弃而寸步不离地跟在这个新主人身后。
林听雨洗了个澡,又用热毛巾敷了敷肿胀的眼睛,感觉眼睛消肿了一些,就开始按池琳过去上班前的必备程序那样开始化妆。
“都奔四的人了,还保持着这样好的皮肤,都不怎么能看出有皱纹,池琳保养得还真是不错。”林听雨一边化妆,一边喃喃自语。
不过,长着这样一副好容貌、身材也不错、而且事业也算有成的女人,为什么要这么忍受邹城那个超级大渣男啊?
其实,池琳不仅一次有过狠揍邹城一通的想法。
不过,那个邹城也不知是手段太过高端,还是洞察力太强能够感觉到池琳对他的怒火,每当池琳产生这种想法的时候,邹城肯定会失踪。
狡兔三窟,这话真心是没错。
就算是在同事和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暗中交往了十五年,但池琳仍旧弄不清楚到底哪里才是邹城的固定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