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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上响起了号角声,骑兵们终于可以不再看着天空试图去闪避那些从天而降的炮弹了。他们把面甲向下一扣,催促战马开始从快步走进入慢跑阶段,只等马提高到极致时,就可以把骑士枪夹在腋下,慢慢放平,最终把枪尖戳进敌人的胸膛。
骑兵一旦跑了起来,还是横线排列,迫击炮的射击效果明显低了很多。距离越近、马的奔跑度越快,炮弹的命中率就越低。到了三百米以内的时候,迫击炮干脆停止了射击,十多名炮手全都拿起了猎枪,跑到队伍里加强火力密度。
这时候,队伍中的狙击手接替了炮手的任务,他们开始射击了。总共二十多名狙击手,射击二百多米外直线奔跑的目标,命中率高得吓人,射击频率也非常快。他们专打前排那些带着头盔、穿着盔甲、端着长枪的骑士。十毫米的尖头钢弹不管打中骑士还是战马的任何一个部位,巨大的冲击力都足矣把人掀下马背,或者让战马失去继续奔跑能力。
这些英勇的骑士们并没被同伴不停落马吓倒,依旧纵马狂奔。他们相信只要再坚持十几秒钟,自己的骑士长枪就能把那一排单薄的敌人阵线穿透。可就是这最后一百多米,成了这些骑士和跟在他们后面轻骑兵的坟墓。
第一波开火的猎枪兵使用的是独头弹,这种合金铅制作的伞帽型子弹比钢制尖头弹更残暴,半吨多重的野牛都扛不住一,更何况人。
穿不穿盔甲、盔甲有多厚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被这种子弹打中,就不是一个弹孔,而是一个大洞。相对柔软的合金铅会被巨大的阻力挤成一个金属饼,然后穿过铁甲,带着碎片击碎皮肤、肌肉和骨骼,沿途的神经、血管、内脏全都被搅成了碎末。有些骑兵已经从马背上跌落,但血液依旧被心脏泵出来,从身体的破洞中喷出一两米高,溅得到处都是。
能避过这二百多独头弹的骑士和轻骑兵,浑身已经沾满了同伴的鲜血。他们大声吼叫着,端平了骑枪、举起了单手剑和钉头锤,准备要进行最后的冲刺了。在敌人重新装弹之前,他们非常确定自己能冲到敌人面前,然后用手中的武器狠狠的教训这些可恨的家伙,为自己的同伴报仇。
可是已经能清晰看到面孔的敌人并没有放下手中的枪进行装填,不到两秒钟,他们的火枪居然再一次开火了。这时有眼尖的骑士已经看明白了,这些敌人手中的枪居然有两根枪管!
太无耻了!太可恨了!太可惜了!
一共还有六十米不到的距离,可就因为多出来这一根枪管,就永远也不可能抵达!
而这一次飞过来的不再是二百颗独头弹,而是体积更小、数量更多的铅弹。它们就像一片雨雾,兜头罩在了剩下的骑兵面前。等这片金属雨滴扫过战场之后,冲锋的骑兵已经没剩下多少了,稀稀落落的还剩不到一百人,其中还有已经负伤的。但他们依旧咬着牙、死死抓住马鬃、举起手中的武器,向近在眼前的敌人砍去。
“啪啪啪啪啪……啪啪……”但就在所有佛兰德斯汉萨的士兵、指挥官、贵族都以为骑兵们可以突破对方防线,跟在后面几百米处冲锋的盾牌兵、枪兵已经开始跑步冲锋时,敌人的士兵突然又做出一个让所有人都纳闷的举动。他们扔下了手中的长枪,从腰间抽出了两支尺把长的东西,指着就快跑到面前的骑兵,瞬间爆有出一阵密集清脆的响声。
随着这阵脆响,剩余的骑兵像下饺子一样纷纷坠马,大部分奔跑的马匹也都失了前蹄,在敌人阵线前滚成了一堆。只有两匹马坚持到了最后,从敌人战线中穿了过去,不过它们的背上已经没有骑手了,它们也没伤到任何一个敌人。敌人闪开了去路,放它们穿了过去。
整个战场都被这个情景惊呆了,正在跑步冲锋的盾牌兵和长矛兵也停下了脚步,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是该继续冲锋,然后像骑兵一样被那些可怕的火枪击倒?还是该赶紧撤回去。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后面,最终还是选择了往回跑,而且度比来的时候更快。
敌人展现出来的战斗力太可怕了,二百火枪兵没有走一步,就全歼了一千多骑兵,如果这件事儿不是活生生的展现在大家眼前,谁敢这么说,谁就得变成个笑话。
(未完待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