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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齐姑娘离开了。”內侍恭敬地对罗钰道。

    罗钰淡淡嗯了声,头也没抬地继续看着手中的奏折。如今他已经能很熟练地从奏折上大臣们骈四俪六的措辞中看到重点信息,也习惯了朝臣文绉绉的讲话方式,三年来,这个国家在一日日变好,他的皇位也越来越稳固,许多以前不敢做的变革,现在也开始渐渐逐步施行,今年恰又是科举年,正是收获果实的季节,他对此次科举很是上心,朝堂上下也都盯着,因此作为主管科举的礼部尚书

    ,宜生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此刻他手中的奏折,便是宜生关于此次科举的建议。

    一条条一段段,条分缕析,逻辑严密,字字落到实处,没有一个字是废话,相比那些骈四俪六卖弄文采的奏折,看得他眼睛舒服心里更舒服。

    她做的所有事,似乎都是正确的,是让他舒服的。

    ——除了拒绝他这件事。

    看完手中奏折,他拿了朱笔仔细批奏,批好后妥帖地放到一边,又拿起一本奏折,一打开——却又是劝他选秀的。

    他烦地一把将奏折给扔了。

    旁边站立的內侍吓了一跳,小心看他的脸色,也不敢去捡奏折。

    “福元,今天几月几日了?”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內侍吓了一跳,又听陛下问这种问题,他不由奇怪心想怎么陛下连日子都不记得?然而还是恭恭敬敬地答道:“陛下,今天是三月廿三,明儿就是谷

    雨了。”

    然后他就见陛下闭上了眼睛。

    今儿这日子有什么特殊地吗?福元不解地想着。

    良久,罗钰突然睁开了眼睛。

    “福元,找身寻常百姓的衣服来,朕要出宫。”

    福元又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道:“陛、陛下!”

    罗钰皱眉微斥,“还愣着做什么?快去!”

    福元应声,兔子一般快速跑走准备去了。

    ……

    罗钰扮成了一个普通富家翁的形象。登基这三年,他除了熟练了政务,适应了作为皇帝的生活外,还有一些别的变化,比如脸上那些狰狞的旧疤,在太医的妙手施为下,也变淡了许多。如今虽然仔细看仍有

    些吓人,但起码不至于走在街上引起轰动,再用头发巾帽遮挡一下,收敛收敛身上的气势,他这个富家翁扮地也有七八分像。

    他骑着马,除了福元也骑着匹小马跟着,暗处还有好些侍卫。他如今的身份,自然不可能独身一人出宫。

    出了皇城,一路打马朝定国公府而去。定国公为人和善,不好什么排场架子,并不像许多达官显贵那样划街为王,自家在哪条街上,就把整条街都管地死死地,不许闲杂人等进入,因此罗钰到时,便看到定国

    公府左近人流熙攘,甚至还有不少沿街叫卖的小贩,定国公府门前的守卫们也不去驱赶他们,只是若有人闹事,他们才会去干预。

    人流熙攘中,罗钰下了马,将马牵到一棵大槐树下,槐树旁边还有个卖卤食的小摊,摊主正卖力地吆喝:“卤猪尾卤猪蹄儿,花生毛豆浸酸梅!”

    还怪顺口的。

    看罗钰在旁边停下,那小贩一看他衣着富贵,便忙上来招呼生意,罗钰摇头表示不要。小贩悻悻:“哎呀,这位老爷您别看不起我这摊子小,不是我自夸,我王六的卤猪蹄儿浸酸梅,那可是定国公渠尚书都夸的!要不我咋就单单在定国公府门前摆摊儿了?渠

    尚书喜欢吃呀!”

    罗钰愣了下,“渠尚书喜欢吃?”

    小贩猛点头,忙不迭地将渠尚书哪月哪日在他这儿买了什么都巴巴儿地倒出来,又说国公府的下人也经常上他这儿来采买,定然也是给渠尚书吃的云云。

    罗钰挥挥手打断他没完没了的自夸,道:“那就一样来一斤吧。”

    “哎,好嘞!”

    小贩高兴地应了,手脚麻利地给他一个个地称了包好。

    正忙活着,国公府门前喧闹起来。几辆马车停在门口,每一辆都装地满满地,十来个伙计忙上忙下地搬东西,其中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人,白面青衣,看上去有三十来岁了,然而依旧一派的斯文俊秀。国

    公府早有小厮进内禀报,不一会儿,门里就来了人,打头的是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姑娘,姑娘后面跟着一个黑衣青年,以及一个红衣丫鬟。姑娘容颜摄人,面上却天真纯净如稚子,一见了那青衣男子,便眉开眼笑地冲到他怀里,丝毫不知避讳什么。青衣男子笑盈盈地抱抱她,又拍了拍她脑袋,两人并肩进了

    定国公府。

    “哎,是这位爷呀!”

    那小贩王六儿忽地叫道。罗钰目光茫茫地看向他,王六儿便高兴地指着那已经进了定国公府的人影道:“那位老爷我认识的!他也在我摊子上买过东西,说他家娘子喜欢吃我的浸酸梅,他家姑娘喜欢啃猪蹄儿,他那样身份的人,竟亲自为妻女买吃食,真是好相公啊。而且出手阔绰,光打赏就有快一两银子了呢,可真是个爽快人儿!”说到最后一句,声调明显拔高,

    显然那才是最让他念念不忘的。

    罗钰登时冷哼一声:“他家娘子?他家姑娘?”

    他怎么不知道沈问秋什么时候娶妻了,还生了个姑娘了?

    小贩犹未察觉,一个劲儿地点头。然后又疑惑地念叨:“这位老爷似乎也是住这左近的,就是不常见,不过他乘的马车我可认得啦,每个月总来来国公府一趟,什么吃的用的都往国公府送,莫不是国公府采

    购的大管事?可看着那气派也不像呀……”

    罗钰又冷哼一声。一年前,沈问秋便主动卸了暗哨的身份,把解春商会情报系统全交给朝廷,他自个儿倒是又自在逍遥地行商去了,天南海北地搜罗稀罕玩意儿、能人异士,为他举荐了几

    位得用的人才,也给他送了些稀罕东西。

    只是他却不知道,沈问秋居然还每月都给她送那么多东西。

    果然是奸商,油滑地很,惯会讨好人。

    罗钰重重地一哼。

    这下那小贩终于发现身边这位“老爷”情绪似乎有些不对,讪笑着将打包好的吃食递给他,一旁站的福元忙接过去。

    罗钰扭头就走。

    小贩不由瞪着眼,“呃呃”地叫了两声。

    切,看着阔绰,竟然一毛不拔,一个铜板的打赏都没有!

    罗钰马也没牵,大步地走了几百米,绕到了定国公府侧墙,看着不高的围墙,以及墙边一棵大树,他瞄了瞄四周,忽地一撩衣袖。

    “陛——爷、爷!您做什么?”福元惊叫道。

    “闭嘴。”罗钰呵斥。说罢俐落地蹬地起跳,人如鹞子般蹬了几下便落到墙边的树上,站在树上往定国公府里瞅了瞅,扭头朝福元说了句:“在这儿等着,别让暗卫跟过来。”说罢,看准围墙内

    的位置,一个纵身便跃了进去。

    只留下福元欲哭无泪地站在原地。

    罗钰翻进墙,就照着记忆找宜生在的院子。他来过定国公府,但却仅仅一次而已。这宅子是他赐给她的,但作为皇帝,他却不能自由自在地想去哪儿去哪儿,每日只能在朝堂上,在议事时才能与她相见,却不能像

    沈问秋那样,想来就来,随意登她的门。

    想到这里,罗钰的心情又坏了一分。

    定国公府守卫不多,面积又实在太大,罗钰躲着人走,还真让他有惊无险地摸到了宜生的院子。

    可这让他心情更坏了。

    他沈问秋不是面面俱到送吃又送穿的么?怎么没送几个高手护着她?今儿是他还好,万一是心怀不轨的想刺杀她的人怎么办?把一腔怨气毫无缘由地发泄到沈问秋身上,罗钰心气儿才顺了些,到了院子,赫然发现这院子的守卫比外面多多了,才知道这格局是外松内紧,不得不小心再小心地避过

    一拨拨侍卫,堂堂国君跟偷儿似的,偷偷摸摸地潜进了院子。

    院子里,该在的人都在。

    七月,阿幸,红绡,沈问秋,以及宜生。七月正兴奋地拆着一个又一个的礼物,全是沈问秋这次出去带回来的,各种各样,多是海外的物事,七月看得小脸泛红,一见不认识不理解的,便开始皱着眉头琢磨,甚

    至还动手拆了起来。罗钰就眼见着她将一座做工精细的挂钟拆地七零八落,旁边人还没一个阻拦的。

    沈问秋和宜生在一旁,都笑吟吟地看着七月折腾。

    他们说着话,离得远,罗钰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却可以看到他们脸上的表情,眼里的光彩。

    沈问秋看着她的眼神,便是瞎子也能看出,那是看心爱女人的眼神。

    而她呢?

    她的神情依旧温柔,笑也只是微笑,端庄的模样同在他面前时并无二致。

    然而,还是有不同的。

    她依旧端庄温柔,却比在他面前,在朝堂上轻松惬意了许多。这不奇怪,在自己家里自然轻松惬意。

    可是,她的眼神,她的动作,却是他从未见过的模样。

    在他面前,她向来是端庄自持的,有时甚至如长辈,如母姐一般,没有任何小女儿的举止,像湖水一样让人感觉静谧安详且可以依靠。

    然而,在沈问秋面前的她,却像溪流。

    欢快,活泼,每一滴晶莹的水花里都反射着日光的光辉。

    罗钰定定地看着他们说笑,玩闹。

    心却忽然钝钝地疼。

    明日就是谷雨,三年前的谷雨时节,她与他定下了一个三年之约。

    这三年里,没有什么别的姑娘走进他的心,他也不允许有人走进,可是,他也从未能走进她的心。他忽然想起有次偶然听到她的哥哥,渠明夷渠翰林很是忧愁地长吁短叹,说担心妹妹要一辈子守着女儿过了,说他妻子为妹妹介绍了许多青年才俊,却没有一个能成,他

    和妻子都忧心不已,毕竟她年纪不小了。

    三十多岁,对于朝臣来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然而对于女人来说,这岁数却绝不算年轻了,每一年还未彻底老去的时光,都如同金子一般珍贵。

    然而,他却拖了她整整三年金子般的时光。

    罗钰眼眶酸痛,泪水忽然无声地落下来。

    院子里,他们还在说笑,斯文俊雅的男人,温柔貌美的女人,还有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儿。

    多像和谐亲密的一家人啊。

    “……他家娘子喜欢吃我的浸酸梅,他家姑娘喜欢啃猪蹄儿,他那样身份的人,竟亲自为妻女买吃食,真是好相公啊。”

    “……每个月总来国公府一趟,什么吃的用的都往国公府送!”

    他等了她三年,沈问秋也等了她三年。

    在这三年之前,沈问秋还找了她三年。

    在那三年之前,他还作为丈夫的叔叔,在她身边看着她和丈夫或恩爱或不和了十三年。

    三年三年再加十三年,整整十九年的时光。

    几乎是人一辈子的三分之一。

    他不忿沈问秋那样讨好卖乖地讨她欢心,却不得不佩服他的这份坚持。

    然而……他难道就不能这样坚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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