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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喊着她的名字,“休仪”、“休仪”,一声接着一声,光是那两个音符,就能令他感到喜悦。
弥光之所以发现这一点,是因袁兢变了,那双总是冷若冰霜的眼睛里出现了暖洋洋的柔软,好像一团小小的火焰,她知道是因为叶休仪的身影在袁兢的眼瞳之中。
袁兢享受着眼瞳之中的柔光,一个转身就能看到叶休仪在身边或站或坐,清澈的眉眼毫无焦距地望着某个方向,静静地在想着什么,光是这一点就让袁兢感觉此生再无他求。
不过,袁兢不许他人见到叶休仪,除了弥光。
若是换做他人登门,袁兢必然是要嘱咐休仪留在小楼里,自己则假装根本没有这个人一般,恢复往常的眼光出去见人,倒是只有弥光可以随意进出那小楼。
“怎么说呢?”袁兢只穿着一身乳白色的绸缎褂子,懒洋洋地靠在罗汉床上,休仪好似只猫儿似的,盘腿坐在他身边,转头望向窗外,仍旧是那般安静,好似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只是将一只手随意搭在袁兢肩头,时不时以指尖把弄着袁兢后颈短而坚硬的头发茬儿,袁兢则将一只手搭在她的腿上,偶尔轻抚一下,所有的动作如呼吸般带着不刻意的自然,他歪着头望着弥光,突然咧嘴一笑道:“男人都是自私的动物,金屋藏娇这种事情,又不是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做过。”
袁兢脸上挂着的是他那招牌式的笑容,弥光总觉得那笑容古怪,但是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儿,后来想了又想,在某天离开袁兢府邸时,刚出大门,弥光突然想明白了。
那笑容好似太极,一招一式之中,不动声色地拒人千里,正因如此,即便是笑容都会让人感到冷若冰霜。
但如今呢,只要是有叶休仪在身边,就连这招牌式的笑容都变得暖意融融起来。
一想到这一点,弥光便想笑,她今日是以青帮中人身份出现,脚上踢踢踏踏地穿着一双短靴,因不想被人看出是女儿身,故而那鞋子大了几个码子,里面垫着厚厚的鞋垫,走起来好似拖着只船,可穿了几次之后,反倒被弥光意外地找到了一种适合她的不羁潇洒。
青帮中人自诩江湖人,讲究老做派,大阿爸们都喜欢穿长袍马褂,唯独弥光不爱,她或是短打装扮,或是马靴西裤再配上件风衣或大氅,这样一来能令她的身材与男人相差较小,穿得多了、惯了,人和衣服达成了一种共生共融,这一身打扮也就成了她自己的风格,说来好笑,不少飘门女子还在私下里打听弥光的消息,经常被袁兢拿来当成笑话说。
是衣裳成就了弥光,还是弥光成就了这一身行头,说来都不重要了,只见她此时已经脱了大氅,翘着二郎腿,羊毛料的西裤塞进马靴里,一条腿横着,白皙的手叩在膝头,轻轻地一下下敲着。
“你这般看我作何?”
弥光的笑容意味深长,倒是头一次令袁兢不自在起来,他微微挺直身子望向弥光,只见弥光突然咧嘴一笑。
“我看,你不是怕别人见到你的休仪,你是怕别人见到你。”
于袁兢而言,叶休仪的存在,令这座小楼开始有了温度,他的身心都在这里变得柔软,可他不能将这份柔软暴露在世人眼中。
一旦离开这小楼,外面的世界就是战场了,袁兢必须披盔戴甲。